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82|回复: 0

*ST中昌: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报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复制链接]

*ST中昌: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报告事项的专项说明

春风桃李花开日 发表于 2023-4-29 00:00:00 浏览:  3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对中昌大数据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昌数据”)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鹏盛 A审字[2023]00071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审计范围受限情况
1.鹏盛所就2021年和2022年分别制作银行函证86份和98份,2021年发出
80份,6份未发出,主要原因是法人章和财务章丢失,2021年回函36份,50份未
取得银行回函;2022年发出93份,5份未发出,主要原因是法人章和财务章丢失,
2022年回函45份,53份未取得银行回函;
2021年和2022年应收账款分别制作函证93份和103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
及总金额259495437.54元,发出14份,发出金额93237812.11元,未发出
79份,未发金额166257625.43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
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251282756.76元,发出21份,发出金额91666180.16元,未发出82份,未发金额159616576.60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4份,回函金额合计307508.47元,回函金额占总样本量的0.12%;
2021年和2022年预付款项分别制作函证34份和46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
及总金额120649239.85元,发出3份,发出金额47613392.34元,未发出31份,未发金额73035847.51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
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04469480.81元,发出13份,发出金额45985543.58元,未发出33份,未发金额58483937.23元,
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2021年和2022年其他应收款分别制作函证29份和30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81328256.69元,发出4份,发出金额61856816.76元,未发出
25份,未发金额119471439.93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
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80978125.54元,发出30份,发出金额61856816.76元,未发出26份,未发金额119121308.78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2021年和2022年应付账款分别制作函证42份和52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
及总金额146213389.75元,发出3份,发出金额49547972.22元,未发出39份,未发金额96665417.53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
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29035770.67元,发出6份,发出金额45107251.16元,未发出46份,未发金额83928519.51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2021年和2022年其他应付款分别制作函证29份和35份,其中2021年函证
涉及总金额48857643.29元,发出1份,发出金额1080435.00元,未发出28份,未发金额47777208.29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
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51028909.14元,发出1份,发出金额1080435.00元,未发出34份,未发金额49948474.14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2021年和2022年预收账款分别制作函证98份和107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
及总金额94736005.68元,发出6份,发出金额1935218.72元,未发出92份,未发金额92800786.96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06283344.74元,发出11份,发出金额7126978.58元,未发出96份,未发金额99156366.16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2021年和2022年与销售额相关的交易函证分别制作96份和110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及总金额391514276.39元,发出16份,发出金额128434050.69元,未发出80份,未发金额263080225.70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39668772.62元,发出82份,发出金额108394082.71元,未发出28份,未发金额31274689.91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4份,回函金额合计384441.96元,回函金额占总样本量的0.28%。2021年和2022年与销售支出相关的交易函证分别制作58份和46份,其中2021年函证涉及总金额469839635.61元,发出3份,发出金额127224623.94元,未发出55份,未发金额342615011.67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2022年函证涉及总金额140631260.91元,发出18份,发出金额70824157.83元,未发出28份,未发金额69807103.08元,主要原因是未取得发函地址,鹏盛所共取得回函0份,回函金额合计0.00元。
因此,鹏盛所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判断是否有必要对未回函金额作出调整,也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中昌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并且也无法判断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
2、中昌数据收购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
成的商誉,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455572269.16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454385855.06元,2022年期末价值1186414.10元。
鹏盛所对中昌数据2022年年初和2022年年末商誉账面价值无法实施必要的审
计程序来判断金额的准确性,也无法对2022年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实施必要的复核程序。因此,鹏盛所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年初商誉账面价值和本期商誉减值金额作出调整。
3、中昌数据现任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于2021年11月11日被刑事立案,
鹏盛所在审计过程中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文号为:京朝检建﹝2023﹞66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月11日对厉群南作出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鹏盛所无法判断该案件是否已撤销,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的性质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4、本期鹏盛所仍然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浙江千橡与中昌数据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中昌数据对极信盛博应收款余额及其可回收性与浙江千橡之间的关联性等进行判断。
5、中昌数据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
因无法对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实施有效控制,上海钰昌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不再将亿美汇金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亿美汇金股权投资款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鹏盛所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取得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沪02民初52号,判决书所述《股份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案涉协议已经解除。截至审计报告日上海钰昌对亿美汇金的持
股比例任为55%,未作工商变更。
鹏盛所未能接触亿美汇金的管理层和获取必要的审计资料,因此,鹏盛所无法确定上海钰昌对亿美汇金股权款的准确性质和持续计量的准确性,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持续经营”所述,中昌数据
2022年度收入11175267.30元、净利润-599136433.44元,公司本期业绩大幅下滑,未来业绩预期较差,可动用货币资金较少,并且面临债务违约、银行多个账户冻结、多项诉讼事项,叠加股东对公司的流动性支持减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出现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相关影响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降低并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鉴于公司目前已被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因此公司将竭力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6 12:39 , Processed in 0.115764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