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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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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中孚三星润滑油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4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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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5股票简称:蔚蓝锂芯编号:2023-01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下属公司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天鹏”)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批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2250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1元,募集资金总
额2499999986.6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4128.2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685858.35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2478549986.61元于2022年6月2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2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6-43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47768.59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20 亿 AH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 235000.00 100000.00
2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230000.001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47768.59
合计-515000.00247768.59
三、公司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
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采取借款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 万元。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提供相关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借款利率参照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5 年,淮安天鹏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所借款项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工业园区朝阳路2号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股权结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持有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100%股权。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100%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3、财务指标
2022年度,淮安天鹏处于项目建设中,尚未完全投产。经审计,淮安天鹏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177530.59
负债总额76818.62
净资产100711.97
营业收入2877.86
净利润-1201.25
五、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安天鹏提供借款系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向淮安天鹏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淮安天鹏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淮安天鹏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淮安天鹏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1、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3、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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