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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负责佳华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佳华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佳华科技于2020年3月10日以每股人民币50.8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9334000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236.0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434.33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9634.33万元,前期已预付
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801.72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516.97万元,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5699.0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239.7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人民币2501.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公司已制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契约锁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于2020年3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丰台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初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施专户募集资金金募投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主体额佳华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35190010771060336436.88技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佳华科 大气环境 AI大数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857018250840000.00
技体系建设项目北京光机电支行佳华科城市人工智能软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1728727000.00
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北京分行云链数据库共享交佳华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换平台升级研发项680100788012000020011500.00技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目佳华科环境智能传感器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53301880002360631500.00
技级研发项目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
合计-- -- --86436.88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太罗工业”)、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物链云”)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契约锁与佳华科技、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佳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华”)和太原罗克佳华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与数据科技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公司向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分别与两家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云链大数据平台的研发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于2021年4月1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佳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主体账号余额契约锁
佳华科技351900107710603165.61佳华智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110941583410401(注1)-台科技园支行重庆佳华1109450515101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佳华科技328570182508
机电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佳华智联1101040160001199057424.88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数据科技9550880222490900116
行营业部-
重庆佳华95508802230060001927949.2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佳华智联
680100788012000022554700.00
司太原分行(注2)重庆佳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77010122001286723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数据科技
0517220000000651
州支行(注4)-
合计13239.78
注1: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注销了佳华智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注2:佳华智联2020年6月5日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注3:重庆佳华于2022年1月25日注销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的理财专户。
注4:数据科技2021年12月27日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该等结构性存款均已在期后到期日收回:
单位:万元受托方主体产品类型期限现金管理余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佳华智联结构性存款2022.12.26-2023.1.304700.00公司太原分行
合计47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契约锁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75.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中,并将部分闲置的超募资金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5月31日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2022年12月,公司并未动用上述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契约锁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据科技)减资11156.8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并使用10930.00万元作为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上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8246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5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4846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计划完成四个生产模块建设,公司拟打造工业云等业务方向,但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广。
由于项目投资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在没有明确客户落地前,仅用于契约锁公司自身云服务使用,所以投资较少。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均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
4846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契约锁
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该项目计划完成四个生产模块建设,公
司拟打造工业云等业务方向,但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广。由于项目投资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在没有明确客户落地前,仅用于公司自身云服务使用,所以投资较少。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 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契约锁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契约锁(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鹏刘海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日契约锁
附表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6436.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16.97
10544.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699.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544.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20%截至期末累是否已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诺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承诺投入本年度投与承诺投入资进度(5)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目和超募资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否发生重大变目,含部额(1)金额(2)入金额金额的差额(5)=(3)/(2)用状态日现的效益预计效益金投向(注1)金额(3)化
分变更(注2)(4)(注7)期
(4)=(3)-(2)承诺投资项目
大气环境 AI
2023年
大数据体系否40000.0040000.0040000.00869.4336246.85-3753.1590.62%不适用不适用否(注3)建设项目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2022年否7000.007000.007000.00-7024.7024.70100.35%不适用不适用否
及产业化项(注4)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2022年否1500.001500.001500.00294.141514.5514.55100.97%不适用不适用否
台升级研发(注4)项目
11契约锁
环境智能传
2022年
感器升级研否1500.001500.001500.00-1510.6110.61100.71%不适用不适用否(注5)发项目承诺投资项
-50000.0050000.0050000.001163.5746296.71-3703.29-----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
否-21474.2821474.2810930.0021860.00385.72101.80%-不适用不适用金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
否-14000.0014000.001423.286579.72-7420.2847.00%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否服务平台项目物联网云数
据中心建设是-962.60962.600.12962.6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项目(一期)超募资金投
-36436.8836436.8812353.4029402.32-7034.56----------向小计
合计50000.0086436.8886436.8813516.9775699.03-10737.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
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契约锁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700万元,本年累计投资收益人民币478.23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均无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或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本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 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注4:公司2022.6.30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0)"注5:公司2022.12.31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注6:“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指: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减资金额11072.68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减资10544.2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528.40万元;
注7:“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进度大于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13契约锁
附表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截至期末项目达到
2022年实实际累计变更后的项目
目拟投入计划累计投资进度预定可使2022年实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际投入金投入金额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2)/(1)用状态日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额(2)生重大变化
总额(1)期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
962.6962.60.12962.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8)设项目(一期)
合计—962.6962.60.12962.6不适用————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计划完成四个生产模块建设,公司拟打造工业云等业务方向,但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广。由于项目投资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在没有明确客户落地前,仅用于公司自身云服务使用,所以投资较少。
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注8:“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投入11506.88万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022年12月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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