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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东方电热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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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东方电热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静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3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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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全称][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简称]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980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1-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4
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9807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东方电热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1页大华核字[2023]00980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电热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电热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电热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婉春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世盛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204811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83.44 万元。东方电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72297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08834399.25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722975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8834399.2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653006.4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3653006.40元,其中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606181392.85元,已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的募
集资金专户、开立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16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0235.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0755451.38元,其中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655130.42元(含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704337.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6100320.96元。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形成结余资金
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5315209.05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05361080.61元以及理财
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9950396.22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1页(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64898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6.1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2650000.0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3710000.00元,其中已预付10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5349996.19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919的人民币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26779.01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873217.1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2557475.6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753831.5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1777197.72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1315741.51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461456.2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33425046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
集资金专户、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9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2页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承保承继,天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东方承保分别与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2年10月将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10406002920030162363000000.007249002.03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8110501013501814457263705400.00249672173.99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633425046100129000.0058394033.03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9501818179346992.85已销户
合计606181392.85315315209.05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15315209.05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3页(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919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临时存储之用。并于2022年9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该临时存储专户余额分别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于2022年10月将该临时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时账户无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了账号为811050101330203317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
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70390188000245540募集资金使用账户。并于2022年9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9501919295349996.19已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30203317794322738.85活期存款
泰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39018800024554057454458.87活期存款
镇江大港支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4页合计295349996.19151777197.72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51777197.72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5页附表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606181392.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100320.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755451.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进度(%)(3)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变更)=(2)/(1)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否63000000.0063000000.0011900000.0056000000.0088.8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
否263705400.00263705400.0022033015.9022033015.908.362023/6/30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一期工程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 2023/6/30
否100129000.00100129000.0032167305.0643375942.6343.32不适用不适用否加热器项目二期工程
2026/1/1
补充流动资金否179346992.85179346992.85179346492.8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合计(注1)606181392.85606181392.8566100320.96300755451.38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6181392.85包含应付未付发行费用194115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项目原计划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该项目投资进度为8.36%,未达到计划进度。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项目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样机调试时间远超计划;2、项目厂房建设计
划调整多次,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6页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新区东方路 99 号变更至镇江新区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河路53号(正申请改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变更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70.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收购东方山源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股权”和“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情况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59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账户结余资金61128.64元转入及原因公司一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适用或其他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7页附表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293873217.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557475.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557475.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进度(%)(3)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变更)=(2)/(1)化承诺投资项目实施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2023年9月30否189200000.00189200000.0095288247.2795288247.2750.36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日实施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2023年9月30否104673217.18104673217.1847269228.4047269228.4045.16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日
合计293873217.18293873217.18142557475.67142557475.6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8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753831.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年产50台高温高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电加热装备项目”和“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3723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不适用其他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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