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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孙振华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会计;
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洁定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任百事高五金机械制造(浙江)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
5月至今任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西昌唐
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婉婷女士: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4月至2000年3月任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隶属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任主任助理兼焊接工段长;2000年4月至2006年8月任天纳克
汽车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克副总经理,泰国天纳克技术运营副总经理董事,重庆天纳克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机销售和项目管理总监;2007年5月至
2008年12月任菲亚特(中国)商务有限公司任全球采购中心采购副总监;2009年1月至2016年6月任马瑞利(中国)有限公司任中国&远东地区采购总监,减震器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悬挂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
10月任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任市场保障部副总裁,蔚兰动力科技三电运营副总裁;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荣南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顾问。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孙振华7700否周婉婷7700否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我们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期间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其中审计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并根据我们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也均投了赞成票。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我们的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我们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我们的工作,将我们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我们的职责,积极
与公司高管人员交流,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
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度,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规则》有关定发布了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度,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
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对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所作出的现金分红、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稳定股价、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持股票、股份减持等事项
作出承诺,截至2022年度末,公司股东未发生违约事项。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十五)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公司运作规范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重大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振华、周婉婷
2023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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