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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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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3-4-27 00:00:00 浏览:  3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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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3-02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经营松节油深加工业务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和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转让事宜,未来公司按既定战略发展规划,深挖化妆品等大消费业务产业价值,将主要资源向化妆品、大消费业务方向聚焦,并不再经营松节油深加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将松节油深加工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表述删除,增加化妆品、大消费业务等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药用辅料[樟脑(合成)]、原料药[樟脑(合成)]、中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化妆品批发;化饮片(冰片)的生产;2-莰醇(冰片)、莰烯、双戊烯的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生产;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氢氧化钠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生物
溶液[含量≥30%]、松节油、乙酸[含量>80%]、溶剂油[闭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母婴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杯闪点≤60℃]、莰烯、α-蒎烯、β-蒎烯、2-莰醇、双戊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三乙胺、氯化苄、正磷酸、硼酸、三氟化硼、三氟化硼开展经营活动)
乙酸络合物、甲基异丙基苯、甲醇(剧毒品除外)的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产品)、香
料及香料油的生产;医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
1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非织造布、化妆品的制造及销售;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第五条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区,邮政编码:354200。业园区,邮政编码:354200。
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围是:围是:
药用辅料[樟脑(合成)]、原料药[樟脑(合成)]、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化妆品批发;
中药饮片(冰片)的生产;2-莰醇(冰片)、莰烯、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
双戊烯的生产;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
甲苯、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松节油、乙酸[含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母婴用品销售;产量>80%]、溶剂油[闭杯闪点≤60℃]、莰烯、α-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2蒎烯、β-蒎烯、2-莰醇、双戊烯、三乙胺、氯化苄、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正磷酸、硼酸、三氟化硼、三氟化硼乙酸络合物、
甲基异丙基苯、甲醇(剧毒品除外)的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产品)、香料及香
料油的生产;医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非织造布、化妆品的制造及销售;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3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应遵守上述规定。
4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2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授予的其他职权。(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授予的其他职权。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会的运作。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的运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
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
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
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
5的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该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关系,并宣布关联董事回避,并由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三)董事会就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四)关联董事未就关联事项按以上程序进行
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董事会有权撤消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如果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
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
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6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章程的有关规定。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份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
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董事会秘书应当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
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
7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披露中期报告。
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8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年,可以续聘。聘。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它经办人员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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