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2|回复: 0

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静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5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东方电热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295号)批准,公司以3.63元/股的发行价格向谭伟、谭克、王瑾等合计21名
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722975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26号)。
上述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其中:谭伟、谭克持有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王瑾等19名其他股东持有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截止解除限售日前,公司总股本14877065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55846364股,占总股本的17.20%;
无限售流通股1231860176股,占总股本的82.80%。在限售流通股中:高管锁定股236562618股,占总股本的15.90%;首发后限售股19283746股,占总股本1.30%。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是上述21名股东中的谭伟、谭克2名股东,共对应2个证券账户。该等股东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即将于2023年5月4日限售期满,可以申请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为19283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实际可上市流通4820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序号股东名称获配股份数(股)锁定期(月)
1谭伟964187318
2谭克964187318
合计1928374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分别为谭伟、谭克,共对应2个股东账户。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上述2名股东参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承诺履行情况
在承诺期限内,上述2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283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实际可上市流通4820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共对应2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上实际可上市流通序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名称市流通数量数量占总股本的
号份总数(股)数量(股)
(股)比例
1谭伟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2谭克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合计192837461928374648209360.32%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股份数量(股)增加减少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25584636417.20-482093625102542816.87股高管锁定
23656261815.9014462810-25102542816.87
股首发后限
192837461.30-1928374600.00
售股
二、无限售条
123186017682.804820936-123668111283.13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1487706540100--1487706540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轶李金龙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08:00 , Processed in 0.095673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