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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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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月牙儿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4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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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项目的讨论、检查有关资料,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议,会议内容为:
(一)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三)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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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七)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体制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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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关审核程序,用途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担保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威斯特曼、苏守强及陈正道持有的北京宝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后因保荐机构尽调工作无法开展等原因,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该议案,中止该项关联交易。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审计报告,报告内容真实有效。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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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职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同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将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此外,监事会将加强内部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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