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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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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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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有棵树公告编号:2023-02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未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49697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三)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四)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未达成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
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两期解锁,最长锁定期2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50%。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对外披露《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4月30日届满。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考核情况
(一)第一个解锁期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本次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于每期锁定期满择机出售后、以所获资金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及利息(具体利率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下同),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量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设置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年度考核评级 A B C D个人绩效考核解
100%80%50%0
锁比例
若各年度公司及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持有人未解锁部分的股票权益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于每期锁定期满择机出售后、以所获资金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及利息,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二)第一个解锁期实际考核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77413.73万元,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计算,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6.11%,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部分标的股票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所获资金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及利息,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其他说明
锁定期满后,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次持股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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