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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显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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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显亚)

月牙儿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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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实际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职务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涂显亚独立董事111100否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职务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涂显亚独立董事3210否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参与了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议案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与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董事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2022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发生。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标准及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2022年报相关工作,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沟通审计重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三)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三、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情况》《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二)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会议审议
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会议审
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现场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在公司年报审计披露过程中履行了沟通职责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年报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认真查阅
公司董事会每一项议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确保了
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本人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涂显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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