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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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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4-28 00:00:00 浏览:  5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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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1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关于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五、《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及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需
2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全世、梁丹妮、周润书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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