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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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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好运 发表于 2023-4-29 00:00:00 浏览:  5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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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陈琪先
生及董事王威先生(已于2022年6月30日卸任)组成并履职。陈世敏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三位董事均于2020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2023年3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张奇峰先生,委员陈琪先生及王葳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提交的《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和《注册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计划的沟通函》(以下简称“沟通函”),就审计机构确定的审计范围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1审计工作安排、风险判断等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
并签署了《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沟通函》。
2、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审计监察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签署了《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沟通函》。
3、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
4、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
5、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及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参与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6、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提交的《2022年年度审计计划》和《注册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报审计计划的沟通函》(以下简称“沟通函”),就审计机构确定的审计范围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审计工作安排、风险判断等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计划》并签署了《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沟通函》。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给予高度认可,并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审议通过了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在
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多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
2促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保证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
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重大事项,重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机构出具意见后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及2022年度的工作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对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表示认可,同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等情况。
4、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
3持沟通,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
时间及计划完成。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
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按时按需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谨审议各项议案,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执行公司的审计工作,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高管团队的沟通交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努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奇峰、陈琪、王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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