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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豆神: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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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豆神: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5-17 00:00:00 浏览:  7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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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3-03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
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8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经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至7月向北京貂蝉梦工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累计采购2838.26万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前述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
条、第四十一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
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1.《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85号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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