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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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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红牛 发表于 2023-4-29 00:00:00 浏览:  6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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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们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占比及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主要为战略研究、财务会计以及业务专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孟刚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于2021年10月
20日申请辞去该职务。2022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定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2022
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现任第八届独立董事为张宏亮先生、魏先华先生、王定健先生。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且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其中一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各独立董事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张宏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魏先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定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3、现任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张宏亮先生,1974年出生,河北省行唐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历任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先华先生,1964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
2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
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定健先生,1958年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工作,曾任中国软件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软件高级副总裁、董事;
麒麟操作系统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4、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听取公司与会人员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相关事项发表了
3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异议。
2022年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其中:
姓名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股东其中:是否出席加董事会亲自出参加次数出席大会次数年度股东大会次数席
李孟刚2110//张宏亮13131302是魏先华13131203是王定健11111003是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12次会议。其中,战略委
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年报审计沟通
会、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并结合公司从事的信息技术行业宏观环境及企业现状,对公司业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公司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通,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持续、顺畅的沟通,让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帮助我们在充
4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们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给独立董事进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提供相关资料,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4、年报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之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年度报告审计的相关安排、审计重点及预审情况与我们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
通交流;初步审计意见出来后,公司又召开专项会议,我们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意见的整体情况汇报,并就重点问题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同时我们还敦促公司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其他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敦促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作为独立董事,也将自己了解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提醒公司引起注意,同时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独立判断的能力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利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关联交易
5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等方面作出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依照相关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并对董事会审议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内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严格依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的高管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任职
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薪酬方面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严格执行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并通过考核执行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
6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2022年,公司共发布1次业绩预告,相关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经我们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股
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会议召开前我们均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们认
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们仍将
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
7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定,履行了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
8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
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
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在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有效敦促公司的落实,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不存在独立董事未尽职责的情况。
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加现场调研,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宏亮魏先华王定健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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