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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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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3-5-12 00:00:00 浏览:  6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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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钟彦儒】【唐海燕】
【鄢志娟】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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