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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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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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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77证券简称: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三年五月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
附件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7
议案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附件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5
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6
议案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2
议案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3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4
议案七:《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5
议案八:《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7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8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1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4
2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
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 4月 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5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6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通过
7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决策和执行、程序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到了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了勤勉履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8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9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任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各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公司充分利用在手订单充足的有利因素,积极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组织和调度相关资源,争取多产出和多发货。2022年公司努力克服大环境的不利因素,总体运营形势实现了稳中有进的态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25%,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都出席了历次董事会,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现象。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议案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5日第三次会议
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5、《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2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23日第四次会议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2022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
31日第五次会议2、《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2022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2、《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23日第六次会议票的议案》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通过的议案》
2022年10月第三届董事会
3、《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6日第七次会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是否独董事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立董事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会议高长泉否5500否2高兆春否5500否2
11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郭秀华否5500否2白生文否5500否2沈梦晖是5500否2罗鄂湘是5500否2宋齐婴是5500否2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证券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 e 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9月22日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投
资者电话及时耐心回复投资者咨询;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直面中小股东,及时解决并审慎回复投资者问题,回复率100%;公司还积极接待机构调研活动,做好调研纪要;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
12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六)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
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变革管理组织,服务战略业务
公司持续推动业务和组织架构的优化,提升管理效率与运营效率,公司依据战略,从目标、组织、考核、激励、管理五个方面进行重构。为贯彻落实管理体系改革目标,公司持续推进组织变革与人员优化,积极组建高效管理团队,培养经营技术销售等骨干团队,强化骨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凝聚力及人均效能。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1、推进基地产能建设、提升规模竞争力
公司沙门基地目前全部生产设备已经进入生产状态,全面导入信息化系统的工作正在进行中。2023年将导入设备管理系统、刀具管理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在此基础上导入智能化管理系统。2023年,以信息化为基本支撑,以智能化管理系统为牵引的未来工厂将全面投入使用。同时,公司将在现有的核心部件生产体系基础上,分别在沙门基地和普青基地建立符合各自产品分工的核心部件生产体系。实现就近配套,产能互补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现有生产体系。
2、技术创新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提高公司新产品研发能力,同时,技术研发与市场有效对接,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广大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也为公司未来利润实现稳健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3、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调整组织结构,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4、企业文化建设与核心团队培养
1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充分利用发挥资本市场优势,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人才战略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企业文化尤为重要。公司要重视内部人才培养、紧跟业务发展需求,针对公司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新兴业务,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完善薪酬考核体系,公司已于2021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吸纳更多的行业领军人才,以出精品、出效益为目标,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竞争力。
1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15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情况,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3100.0054080.8216.68%
利润总额6623.768187.08-19.09%
净利润5907.357300.67-19.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8.037300.67-1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7.295239.79-52.53%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总资产137887.65122362.4812.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6527.9081286.106.45%
股本5408.935397.170.22%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68%;利润总额
6623.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0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968.03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18.25%;截止2022年末资产总额137887.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2.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527.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5%。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变动幅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9259.496.72%13374.9010.93%-30.77%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2.45%-100.00%
应收票据14025.1110.17%10472.778.56%33.92%
16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9838.687.14%8210.426.71%19.83%
应收款项融资1675.971.22%473.650.39%253.84%
预付款项1081.930.78%926.060.76%16.83%
其他应收款3622.192.63%2791.832.28%29.74%
存货34373.1924.93%30164.0024.65%13.95%
合同资产2351.001.71%395.930.32%493.79%
其他流动资产334.010.24%1040.970.85%-67.91%
流动资产合计76561.5755.52%70850.5357.90%8.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62.800.55%581.000.47%31.29%
固定资产43773.6031.75%25912.2521.18%68.93%
在建工程4911.843.56%17098.2713.97%-71.27%
无形资产5862.294.25%5572.774.55%5.20%
使用权资产718.340.52%619.950.51%15.87%
商誉1055.860.77%/
长期待摊费用576.900.42%389.200.32%4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999.450.72%347.640.28%187.50%
其他非流动资产2664.991.93%990.880.81%168.95%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26.0844.48%51511.9542.10%19.05%
资产总计137887.65100.00%122362.48100.00%12.69%
2.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77%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支出及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期末理财产品均已结清;
(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增长253.84%,主要系根据承兑汇票信用等级重分类调整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长29.74%,主要系公司支付押金保证金所致;
17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合同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93.79%,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67.91%,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31.29%,主要系其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68.93%,主要系本期购入大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9)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减少71.27%,主要系本期内在建项目、安装设备均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10)商誉较上年同期绝对增加1055.86万元,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成都金雨
跃机械公司75%股权的企业合并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增长48.22%,主要系装修费及零星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增长187.05%,主要系递延收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68.95%,主要系公司预付资产设备款项重分类调整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1.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变动幅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5514.584.00%00.00%/
应付票据2130.841.55%6610.545.40%-67.77%
应付账款20711.5615.02%18418.2615.05%12.45%
合同负债8458.716.13%7260.955.93%16.50%
应付职工薪酬3206.362.33%2316.921.89%38.39%
应交税费651.870.47%579.960.47%12.40%
其他应付款690.680.50%111.710.09%518.30%
18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278.520.20%100.720.08%176.53%
其他流动负债1099.630.80%921.360.75%19.35%
流动负债合计42742.7631.00%36320.4229.68%17.68%
租赁负债468.530.34%523.660.43%-10.53%
递延所得税负债945.900.69%391.570.32%141.57%
递延收益7271.825.27%3840.743.14%89.33%
非流动负债合计8686.256.30%4755.973.89%82.64%
负债合计51429.0137.30%41076.3833.57%25.20%
2.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递延收益等构成。
(1)应付票据较上年减少67.77%,主要系公司自行开具承兑减少所致;
(2)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增长518.30%,主要系收购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的未支付剩余股权款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长176.5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长141.57%,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5)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89.33%,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37.30%33.57%
流动比率(倍)1.791.95
速动比率(倍)0.901.09
利息保障倍数(倍)61.17261.7
公司偿债能力分析如下:
19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同时本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较多所致;
(四)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2年金额(万元)2021年金额(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营业收入63100.0054080.8216.68%
主营业务收入63100.0054080.8216.68%
营业成本42993.2235461.2721.24%
主营业务成本42993.2235461.2721.24%
营业利润6668.538179.00-18.47%
利润总额6623.768187.08-19.09%
净利润5907.357300.67-19.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968.037300.67-18.25%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68%,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09%、19.08%,主要系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五)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021年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5103.998.09%4776.708.83%
管理费用5362.698.50%3747.146.93%
研发费用3524.495.59%3246.066.00%
财务费用-79.56-0.13%-105.78-0.30%
合计13911.6222.05%11664.1221.57%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20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7.295239.79-2752.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6.22-13327.405231.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15.39-2892.036707.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93.55-10989.239195.6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752.50万主要系支付货款及职
工薪酬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231.18万,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资金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07.42万,主要系银行借款取得
资金和实施股权激励收到股本金所致。
21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的《浙海德曼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海德曼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2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8.03万元(合并报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资产负债率等各方面因素,现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4089320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26796.00元人民币(含税)。占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1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是一家全
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产评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等多项执业资格。该所在审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相关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七:《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含税),由公司根据董事实际任职时间按月平均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依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部分内容。
二、2023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并发放。
(2)监事薪酬
25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并发放。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6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7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九:《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金雨跃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以公司及金雨跃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提供担保情况为解决公司综合授信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具体担保金额将视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额等情况合理确定。毛宏为公司对金雨跃的担保金额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8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后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6409945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创路12号2栋1楼
5、法定代表人:毛宏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8、与公司的关系:金雨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5%股权、毛宏持有25%股权。
9、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不含汽车)和模具并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航空发动机、航空螺旋桨制造。(涉及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10、金雨跃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3350.25
资产净额-458.67
营业收入1236.39
29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净利润-250.9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金雨跃是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金雨跃日常经营的资金支出需求,通过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其自身及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金雨跃的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为金雨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雨跃少数股东毛宏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系毛宏作为自然人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承担风险能力偏弱,但毛宏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雨跃的担保金额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30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年 9月 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环评批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文号号额(万元)金额(万元)复文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玉环建高端数控机床125866.0025866.00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扩能建设项目
2018-331021-34-03-084209-000)〕25号
高端数控机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玉环建2研发中心建设3247.003247.00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项目2018-331021-34-03-097410-000)〕24号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3000.00--
及偿还银行
31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序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环评批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文号号额(万元)金额(万元)复文号贷款
合计32113.0032113.00--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2020年9月22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0月26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
32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3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
2、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本次发行对象应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3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7、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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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
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
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36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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