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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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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3-4-28 00:00:00 浏览:  59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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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证券简称:中钨高新公告编号:2023-1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1-(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现执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并按解释中要求内容和时间予以执行。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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