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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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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夕阳红 发表于 2023-4-29 00:00:00 浏览:  4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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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3-02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542465.61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
2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2022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监事会一致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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