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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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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3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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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0证券简称:仁和药业公告编号:2023-01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58万元。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
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
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毛英莉,199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继文,199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涂新春,200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
2022年11月16监督管理措施
1毛英莉厦门证监局诺干问题;处理:对大日(警示函)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
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以上两个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1)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我们同意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业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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