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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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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3-5-23 00:00:00 浏览:  7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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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3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
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00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0.00、议案11.00关联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0、议案11.00不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和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先后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会议时间:
1(1)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周一)14:45时。(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
和时间: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宋卫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2463707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903%。
其中:
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现场投票9
24001057646.1669
网络投票
5363601371.2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81745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959%。
其中:
2中小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7118144302.2725
网络投票
5363601371.22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1.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2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051%;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11%;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5%;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665%;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2.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2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051%;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11%;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5%;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665%;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3.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2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051%;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11%;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5%;反对9808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665%;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4.00《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2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051%;反对984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5%;反对9842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5.0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9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336%;反对977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0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316%;反对9772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6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870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07%;反对9827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09%;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5%;反对9827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749%;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7.00《关于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59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83%;反对9677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9%;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3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673%;反对9677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2457%;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8.00《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499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34%;反对9781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02%;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869%;反对9781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190%;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1%。
表决结果:通过。
9、议案9.00《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499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34%;反对9837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28%;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6869%;反对9837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260%;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
表决结果:通过。
10、议案10.00《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4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40%;
反对86398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4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077%;反对9740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不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议案11.00《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0%;
反对86033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22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8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4116%;反对9375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5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不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议案12.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汕(Chun Bill Liu)、辜嘉杰、杨越、许军、钟俊、梁培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刘汕(Chun Bill Liu)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3993684 股,刘汕(Chun Bill Liu)当选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辜嘉杰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039084股,辜嘉杰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杨越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4003588股,杨越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许军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4146795股,许军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9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钟俊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993895股,钟俊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梁培松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4018897股,梁培松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议案13.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卢春林、王树忠、罗宜英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卢春林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004589股,卢春林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王树忠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985591股,王树忠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罗宜英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4072196股,罗宜英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3.01.:关于选举卢春林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808443股
13.02.:关于选举王树忠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789445股
13.03.:关于选举罗宜英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876050股14、议案14.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月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0051700股,朱月华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关于选举朱月华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855554股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监事朱月华与2023年5月18日公司
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忠、何晓文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咸海波、岑维、卢春林的《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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