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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顺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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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顺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企鹅2917764367 发表于 2023-5-20 00:00:00 浏览:  8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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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3-03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0层 A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董事长杨晓燕女士。
1/5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22225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18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22225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018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聘请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艺卉、吴艳华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926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55%;反对383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243%;弃权14671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90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41%;反对
3831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900%;弃权1467129
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59%。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926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55%;反对383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243%;弃权14671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90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41%;反对
3831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900%;弃权14671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59%。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926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55%;反对5174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286%;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90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41%;反对
517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3%;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926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55%;反对3/55174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286%;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90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41%;反对
517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3%;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879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43%;反对5221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98%;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43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2939%;反对
5221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35%;弃权124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892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03%;反对5161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226%;弃权171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56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81%;反对
5161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091%;弃权171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1828%。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艺卉、吴艳华
3、结论性意见:顺利办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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