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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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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炒股心态 发表于 2023-5-17 00:00:00 浏览:  6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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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1证券简称:信安世纪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普通股股东人数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98904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98904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96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96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现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丁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伟、王翊心、丁纯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7028299.9747201450.0253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7028299.9747201450.0253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87028299.9747201450.0253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8536199.993650660.0064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6918599.9734173450.021738970.0049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6638599.9699201450.025238970.0049
7、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6638599.9699201450.025238970.00498、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7028299.9747201450.0253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关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51060518599.8001173450.163238970.0367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
62023年度薪酬的1060238599.7737201450.189538970.0368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5、6、7、8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恒、金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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