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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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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懒人美食谱 发表于 2023-5-27 00:00:00 浏览:  4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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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艳
何艳
2023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苗延年
芮延年
2023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温平
温平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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