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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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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3-5-16 00:00:00 浏览:  5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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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等情况,也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且说明了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相关事项的审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
了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高效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廷礼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琪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科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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