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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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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明明 发表于 2023-5-20 00:00:00 浏览:  6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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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Zhen Partners I (HK)Limited(以下简称“真格基金I”)及其一致行动人Zhen Partners IV (HK)Limited(以下简称“真格基金IV”)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1694057股变动至9248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3218%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
收到股东真格基金I及其一致行动人真格基金IV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Zhen Partners I (HK) Limited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二座10楼1003室
董事 XU XIAO PING
注册资本7640000.00港币注册号224763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1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Zhen Partners Fund I L.P.持股100.00%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二座10楼1003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Zhen Partners IV (HK) Limited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二座10楼1003室
董事 XU XIAO PING
注册资本10000.00港币注册号2351037企业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Zhen Partners Fund IV L.P.持股100.00%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二座10楼1003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真格基金I及其一致行动人真格基金IV合计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格灵深瞳股份共计24452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3219%,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比例
(股)间(元/股)
2023年3月
大宗交易17日-202374277532.27-41.110.4015%年4月4日
真格基金I
2023年5月
集中竞价
18日-2023109520037.52-41.790.5921%
交易年5月19日
2023年3月
真格基金IV 大宗交易 607225 32.27 0.3283%
17日
合计2445200-1.3219%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2真格基金I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86832 5.9935% 9248857 4.9999%
真格基金IV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7225 0.3283% 0 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
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仍
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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