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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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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5-12 00:00:00 浏览:  48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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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5证券简称:菲利华公告编号:2023-30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学民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57627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46268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73001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4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75843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9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842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73001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471%。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7.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6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7%;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72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8%;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8.00《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63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
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9.00《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13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561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48%;反对3066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1%;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7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73%;反对3066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1.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561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48%;反对3066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1%;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7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73%;反对3066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91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6%;反对33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3%;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7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64%;反对336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34%;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1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提案1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商春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315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0%。
15.02.候选人:选举蔡绍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40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8%。
15.03.候选人:选举周生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6417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1%。
15.04.候选人:选举郑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6995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88%。
15.05.候选人:选举孙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38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0%。
15.06.候选人:选举卢晓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38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商春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531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85%。
15.02.候选人:选举蔡绍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616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3%。
15.03.候选人:选举周生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633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41%。
15.04.候选人:选举郑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211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63%。15.05.候选人:选举孙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5604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1%。
15.06.候选人:选举卢晓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604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1%。
提案1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唐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475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5%。
16.02.候选人:选举彭学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497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4%。
16.03.候选人:选举吴雪秀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503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唐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691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5%。
16.02.候选人:选举彭学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713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
16.03.候选人:选举吴雪秀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719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4%。
提案17.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李再荣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7444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7%。
17.02.候选人:选举姬大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7232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李再荣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75660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3%。
17.02.候选人:选举姬大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5448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89%。
三、律师出具的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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