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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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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非凡 发表于 2023-5-22 00:00:00 浏览:  5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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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授予股权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5月2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以2023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87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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