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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海生科: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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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海生科: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半杯茶 发表于 2023-5-11 00:00:00 浏览:  52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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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6证券简称: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上海
1目录
会议须知..................................................1
会议议程..................................................3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5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3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17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20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2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23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4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6
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对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
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定
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1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大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在签到处登记,发言/提问前应当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提问;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提问。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2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点00分
2、会议地点:中国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24楼
3、会议召集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股东代表股份数情况;
(四)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8.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4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面对经营活动受限、终端机构门诊及手术量下降等严峻挑战,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组织生产营销,克服各项不利因素。同时,随着收购的厦门南鹏光学有限公司、欧华美科(天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年度财务并表,公司2022年度角膜塑形镜及其配套产品、射频及激光设备产品线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上述因素叠加影响,本集团报告期内的总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2022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1302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328.17万元,增长20.56%,其中,主营业务
收入为21141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493.73万元,增长20.18%。
本集团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为18046.97万元和15857.77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
48.76%和51.65%,系基于本公司及位于上海地区生产型子公司的停工损失、公司
下属子公司 Aaren Scientific Inc. 的经营性亏损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公司及欧
华美科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未收到“深梧1号”投资产品分红等多项因素导致。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
5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届次审议议案1 2022.3.7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1.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大会(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 2022.3.7 2022 年第一次 A 股 1.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类别股东大会(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 2022.3.7 2022 年第一次 H 股 1.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类别股东大会(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6.292021年度股东周年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大会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
报表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发行 A 股或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11.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6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5 2022.6.29 2022 年第二次 A 股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类别股东大会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6 2022.6.29 2022 年第二次 H 股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类别股东大会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以上6次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合规有效。董事会依法、严格落实和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完成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H 股
股份回购及注销等事项,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于2022年度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届次审议议案
12022.2.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1.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
二次会议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的议案
2 2022.3.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1.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三次会议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2.3.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2.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计部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7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1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
计划的议案
14.关于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15.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7.关于续聘王文斌、张军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
议案
2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42022.4.2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2.关于发行 A 股或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2.5.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1.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
六次会议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七次会议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72022.6.29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5.关于选举侯永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6.关于续聘吴剑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续聘任彩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续聘田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82022.7.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1.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8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 2.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H 股股份的议案
92022.8.2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1.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
会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制定《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2022.10.28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2.(非议案)公司 2022 年 ESG 工作汇报
11 2022.11.16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1.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会议格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22022.12.1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是否董事本年应是否连续独立以通讯委托出席股东姓名参加董亲自出缺席两次未亲董事方式参出席大会的次事会次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加次数次数数数议注侯永泰1否12121100否3吴剑英否1212800否6陈奕奕否1212900否6唐敏捷否1212500否6游捷否1212900否6黄明否12121100否6苏治是12121200否6姜志宏是12121200否6赵磊是12121200否6注李颖琦2是66500否3杨玉社是12121200否6注郭永清3是66600否3
注1:董事长侯永泰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注2:李颖琦女士于2022年6月29日起不再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应参加董事会6次,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
9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3:郭永清先生于2022年6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参加董事会6次,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
2.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内控体系、定期报告、关连/联交易、ESG 管理等进行了监督与评估。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薪酬方案进
行了讨论与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吴剑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续聘田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提名与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战略进行了审核与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五)信息披露
10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充分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并借助业绩说明会就公司业绩情况及广大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回复,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内幕信息管理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
(七)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 年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公开邮箱、上证 e 互动、分析师会议
及现场参观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传递公司价值。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八)内控工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督促审计部持续开展内部控制的
完善、执行与评价工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定期开展内控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九)ESG 工作
公司设立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ESG 工作小组构成的 ESG 三层治理架构。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充分讨论并确定公司在 ESG 方
11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面的风险和机遇,制定公司的 ESG 策略及目标,通过 ESG 治理体系将 ESG 策略纳入公司业务决策过程中、将相关工作落实到日常运营中。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助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其各自专业和管理优势;继续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及时性与有效性;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以及获得信息的公平性;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化的形式及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良性的双向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12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行,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届次内容
1 2022.3.1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1、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议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2.3.2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1、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2、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2022.4.2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2.6.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会议选人的议案
13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2022.6.29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刘远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
62022.7.3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72022.8.26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
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2.10.2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 2022.11.1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02022.12.19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监事按规定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列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出席、列席上述重要会议,监事不仅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而且还积极参与审议议案的讨论,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会议召开程序、议题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出席、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务,无滥用职权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及外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和运作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
14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连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因关联/连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障与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主要工作计划为:
1.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等方式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同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更好进行监督;
2.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15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发生;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与公司内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4.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连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股权激励
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风险;
5.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监督意识,
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2日
16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三: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已审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17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业绩成果,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末期股息。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公司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
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80469733.31元,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68900173.06元。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4839514.68元。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18638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68745549.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9%。
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A 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派付,H 股股息将以港元派付。现金股息由人民币转换至港元所用之汇率将按照宣派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汇率的平均中间价。
2.为方便向 H 股股东派发股息,建议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
为公司代理人,代公司派发及处理公司向 H 股股东宣布的股息;并授权任一执行董事代表公司与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有关文件,授权任一执行董事为授权签字人(可单独签署),向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发出有关指示、指引、决定、通知及批准等。
二、于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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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19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以下称“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执行董事薪酬
执行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业绩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具体薪酬由董事会审议。
2.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薪酬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其中非执行董事游捷女士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1.职工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工作成绩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2.非职工监事实行固定薪酬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
3.股东监事:刘远中先生不领取薪酬。
四、其他
1.董事、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0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本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对董事实施的股权激励将按照经本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21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六: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境外审计机构,分别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建议:
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部
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服务,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2、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境外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的境外审核及审阅服务,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同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厘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22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七: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常规》,上市公司应当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作适当的投保安排,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亦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为有效管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保险,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责任限额不超过15000万元/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保费额度内,负责选聘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签署相关协议;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上述协议到期后或之前,在每年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续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具体办理前述事宜。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23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八、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一、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之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将于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具有灵活性,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建议:
分别于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统称“股东大会”)作为特
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之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内视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资金安排,按照中国境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例及/或规定
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 10%之 H 股股份。
建议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i)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ii) 按照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刊发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如需要);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进行相应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登记及备案手续;
(vi) 就回购股份事宜,签署其他文件及办理其他事宜。
如获批准,董事会将获回购授权,直至下列最早发生之日期为止:(a)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b)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
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授予之授权之日。(“相关期间”)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 H 股,而该等股份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批准有关购回股份一般性授权之通函(“通函”),批准及授权任何一位董
24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事对通函做出其认为必须的任何修改,并安排印刷并向股东邮寄通函(包含该等修改),并将通函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上予以刊登。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有关承诺根据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行使购回授权的承诺函,及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确认通函所载的解释声明及购回授权无异常情况的确认函。
回购 H 股时,公司只可运用根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可合法作此用途的公司自筹资金。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25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2年度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末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苏治,男,1977年12月生,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数据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金融学院金融科技系主任、特聘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站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现兼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619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1328)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328)上市的公司)监事、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734)、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300597)、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72632)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姜志宏,男,1968年7月生,日本长崎大学博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讲席教授。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中国药科大学助教、讲师,1996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日本长崎大学药学部助手(文部教官),1999年11月至2001年9月于美国哈佛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药理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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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至2011年6月任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自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磊,男,1974年2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2005年至2013年2月历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自2016年12月至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就职。现兼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71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0166)、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永清,男,1974年10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自2002年就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021)、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81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336)独立董事,兼任三
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0863)董事。自2022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玉社,男,1963年6月生,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自1998年就职于中国科学研究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现任中国科学研究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二级研究员。杨先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原创性抗感染药物、抗凝血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究与开发,其代表性成果是2009年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氟喹诺酮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杨先生曾获2017年度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一),2015年度获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第一),2013年度中国药学发展奖创新药物奖突出成就奖,并于2010年获得上海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劳动模范)。自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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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表决结果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 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12 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1次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报告期内,我们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东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董事会姓名大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
苏治 6 12 6 3 1 N/A
姜志宏 6 12 6 N/A N/A N/A
赵磊 6 12 6 3 1 N/A
李颖琦注 1 3 6 2 2 1 N/A
郭永清注 2 3 6 4 1 N/A N/A
杨玉社 6 12 N/A N/A N/A 2
注1:李颖琦女士于2022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参加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注2:郭永清先生于2022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参加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在其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较为良好
28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我们在详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公司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开展预沟通,深入沟通了解决策背景、依据、前期工作等内容后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做出决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连交易情况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框架下有序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或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于2022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
(四)并购重组情况
29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王文斌、张军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吴剑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任彩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田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我们认为前述人员均具备履职能力,其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聘任方式、程序和聘任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1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公告。我们认为,公司发布前述业绩快报公告、业绩预告公告符合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分别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境外外部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前述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相关的审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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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7413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91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60%。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审议和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审计部以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的工作汇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及我们
31昊海生科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有关会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中“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部分。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并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的水平。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履
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我们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董职责,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持续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治、姜志宏、赵磊、郭永清、杨玉社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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