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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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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牛气 发表于 2023-5-19 00:00:00 浏览:  5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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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2证券简称:华铭智能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4002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267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80%。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65231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86%;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3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1015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5517%。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3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1%;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亮先生已回避表决,涉及股份
53410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沈毅律师、沈冬毅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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