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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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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沐晴 发表于 2023-5-6 00:00:00 浏览:  3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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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华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璇联系电话:021-35082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邬海波联系电话:021-35082131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无。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现场检查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报告外,不存在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3)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月6日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
(3)培训的主要内容作,包括欺诈发行定义、新旧证券法变
化、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及违规案例分享。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无不适用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无不适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公司股东倪国涛在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不适用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是不适用致行动人在2022年重大资产出售
2时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作出的关于同业是不适用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出的关于是不适用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再融资和重组时作是不适用出的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天
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夏同是不适用
山、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易知(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公司作出的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以及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是不适用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公司作出的不为股权激励对象供财是不适用务资助的承诺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同业竞是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真实准确完整等方面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不适用
3更及其理由
2023年1月13日,新华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倪国涛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年6月30日,新华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包含以下错报事项,一是新华都对合并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中,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和年末减值核算有误,且未合理估计合并对价调整;二是新华都将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错误计入销售费用。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新华都2021年年度报告调减无形资产1244.41万元,调减其他应付款
1650.00万元,调增营业成本3635.62万元,调减销售费用3635.62万元,调减净利润872.83万元;2022年一季报调减无形资产1088.86万元,调减其他应付款1650.00万元,调增营业成本1331.58万元,调减销售费用1331.58万元,调增净利润155.55万元。新华都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董事长倪国涛、时任总经理陈文杰、财务总监张石保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2021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新华
2.报告期内中国
都、倪国涛、陈文杰、张石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证监会和本所对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保荐人或者其保2023年1月3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新华都出具《监管荐的公司采取监函》:2022年6月30日新华都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管措施的事项及告》显示,新华都对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项整改情况
目及经营数据进行更正,从而分别调增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4055905.26元、5611417.10元,调减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净利润8728292.74元、调增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净利润1555511.84元。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及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13-32号),对受会计差错影响的相应会计期间财务报告进行更新,强化公司财务工作持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学习最新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及时掌握最新的准则要求和动态。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因新华都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
无的重大事项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璇邬海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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