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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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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3-5-24 00:00:00 浏览:  86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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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8128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18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1628902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29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6171930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8866%;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35人,
代表股份11709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62726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
反对1028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77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837%;
反对102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4%;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62726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
反对1008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77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837%;
反对100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5%;
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627292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1%;
反对98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5%;
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00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810%;
反对98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82%;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627292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1%;
反对98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5%;
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00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810%;
反对98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82%;
弃权62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734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5%;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9%;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5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437%;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393%;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未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843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42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27%;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4%;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车成聚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1522241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8%;
反对1028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5%;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77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837%;
反对102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4%;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18962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8%;
反对9334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1%;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0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65%;
反对9334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705%;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7853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62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67%;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4%;
弃权605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29%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781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2%;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弃权64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584%;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4%;
弃权6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13%。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王鸣先生获得同意1626418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475%;
刘海波先生获得同意16257545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067%;
王咏梅女士获得同意16260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王鸣先生获得同意9427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470%;
刘海波先生获得同意8763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719%;
王咏梅女士获得同意903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8874%;
表决结果:王鸣先生、刘海波先生、王咏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李庆文先生获得同意162643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1625777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1%;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1625694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31%;
赵明军先生获得同意162577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9%;
朱辉女士获得同意1625772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9%;
王健先生获得同意1625772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李庆文先生获得同意9439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497%;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8785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622%;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8703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707%;
赵明军先生获得同意8781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254%;
朱辉女士获得同意8781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255%;
王健先生获得同意8781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254%;
表决结果:李庆文先生、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健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叶盛芳先生获得同意162640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6%;
翟小兵先生获得同意1625930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叶盛芳先生获得同意9411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160%;
翟小兵先生获得同意8939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481%;
表决结果:叶盛芳先生、翟小兵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和高秉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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