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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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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3-5-31 00:00:00 浏览:  9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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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峡股份股票代码:002320公告编号:2023-3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以
OA、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及
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3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并以5.32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
励对象授予2321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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