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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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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3-6-3 00:00:00 浏览:  3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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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股票简称:孚日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0
债券代码:128087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23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6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6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7.3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3.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7月17日,每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证券部
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邮政编码:261500
联系电话:0536-2308043
传真号码:0536-5828777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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