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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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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幕府山人 发表于 2023-5-23 00:00:00 浏览:  5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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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1证券简称:众业达公告编号:2023-1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2023年
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九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开贤先生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6175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7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2272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0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03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60%。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2%;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2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2%;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2%;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8%;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6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3%;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00%。
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6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8%;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8、《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杨松先生、王宝玉先生、陈钿瑞先生、黄海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8.01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吴开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8.02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5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40%。
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8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2%。
吴森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8.03选举杨松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杨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8.04选举王宝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王宝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8.05选举陈钿瑞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5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8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2%。
陈钿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58.06选举黄海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黄海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名芹先生、沈忆勇先生、李昇平先生为本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9.01选举陈名芹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5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8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2%。
陈名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9.02选举沈忆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6沈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9.03选举李昇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0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
李昇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颖女士和佘妙英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如下:
10.01选举张颖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5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40%。
张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佘妙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55%。
佘妙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林菁共同组成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2026年5月21日。
11、《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开贤、颜素贞、吴森杰、吴森岳、杨松、王宝玉、陈钿瑞、林雄
武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7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4073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455%;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4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896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8%;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12、《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颖、林菁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4069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13、《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6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7%;反对票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2%;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关于修订的议案》
8表决结果:同意票27440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3583%;反对票177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416%;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15、《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440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583%;反对票177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417%;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16、《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440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583%;反对票177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417%;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黄素欣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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