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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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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孚三星润滑油 发表于 2023-5-19 00:00:00 浏览:  56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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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3时3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6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0799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649%;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5167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381%。(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290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45%)。议案十关联股东彭寅生先生及陈飞彪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500878999.9377%1507000.0591%83000.0033%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500878999.9377%1507000.0591%83000.0033%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497578999.9248%1837000.0720%83000.0033%
4、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497578999.9248%1808000.0709%112000.0044%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510748999.9764%574000.0225%29000.001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6230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8%,反对票57400股,弃权票29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475038999.8364%4091000.1603%83000.003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87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78%,反对票409100股,弃权票83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498408999.9280%1837000.072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6106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4%,反对票18370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4270438695.1156%124634024.8844%1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38272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36%,反对票12463402股,弃权票1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
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516778925509308999.9707%747000.0293%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6215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5%,反对票74700股,弃权票0股。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5082651924888341999.2253%1837000.0732%17594000.701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3475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23%,反对票183700股,弃权票17594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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