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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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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执念 发表于 2023-5-30 00:00:00 浏览:  2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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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证券简称:国创高新公告编号:2023-3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何斌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何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何斌: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2023年3月15日,你配偶王玉蓉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82100股,交易金额合计222482.00元;2023年
3月23日,你配偶证券账户合计卖出公司股票82100股,交易金额合计
266004.00元。你作为公司监事,你配偶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行为
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
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及近亲属监督提醒,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警示函》所述短线交易的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3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配偶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号),此次减持收益已悉数上交至公司银行账户。
2、何斌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湖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并表示在情况发生后已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了系统学习,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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