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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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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执念 发表于 2023-5-30 00:00:00 浏览:  9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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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0证券简称:科远智慧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及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问题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其他应付款中公司账外收取因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后中间人给予的现金,金额共计4067.18万元。其中,奖励给83名员工4014.00万元,剩余53.18万元入账。会计师未能获取到上述款项在纳入账内核算前的任何外部证据,亦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上述所涉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判断上述款项性质和归属,因此无法对上述款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恰当的审计调整。
请你公司:
(1)说明收取中间人上述现金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时间、金额、原因、方式、涉及银行账户、中间人姓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负责人员与职务等。
(2)将上述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的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收取上述资金是否为非法所得,上述事项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
1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问题1之(1)说明收取中间人上述现金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时间、金额、原因、方式、涉及银行账户、中间人姓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负责人员与职务等。
公司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储蓄合同纠纷一案尚在二审上诉审理之中,该回复涉及法庭调查阶段的审理细节,因该案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按照规定,本回复不予披露。
问题1之(2)将上述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的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九条规定,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针对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的确认有关的负债。
由于上述款项系公司收到的按照公司与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之外的款项,且上述款项尚处于诉讼未决阶段,仍无法判断归属权。公司将收到的4067.18万元分别列报在货币资金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处理与该款项无法判断归属权的实际情况一致,与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列报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1之(3)公司收取上述资金是否为非法所得,上述事项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由于公司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均已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报案,崇川法院因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已裁定驳回起诉,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已依法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在崇川法院、南通中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本案尚无进一步实质性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关联方获得中间人支付的款项暂无法判断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合规收入、是
否系非法所得;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亦无法作出准确、完整地判断,尚需等待法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2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
1、获取了公司自2017年以来在部分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过程中由中间人支付
额外款项的明细表;公司给员工发放额外款项的内部决策会议纪要、发放明细表、员工签收单。
2、向本次事件中涉及的83名员工发放了询证函,并且全部收回。函证的主要内
容包括员工近期汇款到公司账户的原因、需要汇款的总额、汇款行为是否公司授意、
员工获取的额外款项是否为公司对他们承诺的一部分薪酬、交回款项是否自愿等。
3、当面访谈了包括董事长在内的5位管理层人员和10位员工。询问涉及额外款
项的事件过程,用以证实是否与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一致。
4、走访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经侦大队、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经侦大队,获
取了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举报事项调查意见书。
5、核查了83名员工退款的银行回单、盘点了账外保管的现金53.18万元。
6、我们核查了上述款项在纳入账内核算列入其他应付款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相关
会计准则的规定。
7、我们获得了律师根据科远智慧的目前的诉讼情况发表的针对获得中间人支付的
额外款项的法律意见。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科远智慧逐笔说明了其收到中间人给予现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时
间、金额、原因、方式、涉及银行账户、中间人姓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负责
人员与职务、会计处理。所列表格与科远智慧提供给我们的明细表信息一致。
2、科远智慧说明其已收取的4067.18万元是否均需还予中间人或相关银行。经
我们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经侦大队获得的口头信息证实4067.18万元是额外现金
的全部金额,公安机关尚未对这笔资金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
4067.18万元最终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尚不明确。
33、科远智慧收取中间人上述现金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收取上述资金是否为非法所得,上述事项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经我们咨询律师意见,暂无法判断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合规收入、是否系非法所得;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亦无法作出准确、完整判断。
律师对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在银行的定期存款证明文件及明细表;
2、查阅公司提供的收取银行或其他相关方额外款项明细表;
3、查阅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提供的质押说明文件;
4、查阅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单;
5、查阅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出具的举报告知书、举报事项调查意见书;
6、查阅崇川法院关于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纠纷一案
的相关诉讼文件;
7、查阅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的相关诉讼文件;
8、查阅83名员工退款给公司的银行回单;
9、查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83
名员工出具的说明和承诺;
10、访谈科远智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了解核查问询函所涉事项。
经核查,《问询函》所涉事项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在银
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除收取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外,还收到了中间人以现金形式提供给公司的额外现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67.18万元。
其中,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陆续购买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六笔定期存款,总额为
3.45亿元。根据公司的说明,2021年11月10日,因其中一笔4000万元定期存款已
4到期但未到账,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出具质押说明文件,并口头告
知公司:公司4000万元存款于存款当日即2020年11月10日被用于南通瑞豪开具银
行承兑的质押担保,因南通瑞豪未能到期偿债,导致4000万元存款未能到期支付。
此外,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总计3.45亿元的存款中,显示质押状态的存款金额为
2.95亿元,分别用于南通瑞豪、南通储荣开具银行承兑的质押担保。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上述六笔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购买金额序号存款性质起息日到期日资金性质状态(万元)
140002020.11.102021.11.10募集资金已到期,被划扣
自有资金&已到期,处于质押;
2120002020.12.92021.12.9
募集资金冻结控制状态已到期,处于质押;
350002021.1.152022.1.15自有资金
银行冻结控制状态
定期存款已到期,处于质押;
435002021.3.252022.3.25募集资金
冻结控制状态已到期,处于质押;
550002021.5.182022.5.18募集资金
冻结控制状态
650002021.7.212022.7.21自有资金已提前支取收回
总计34500——
2、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案最
终在南通市公安局立案。同日,公司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案。
3、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针对上述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纠纷一案分别于
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5日向崇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涉及金额2.1亿元(以下简称“本案”):
(1)2022年4月28日,崇川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根据原告智慧
能源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答辩意见,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双方的代理意见;
(2)2022年7月8日,崇川法院作出(2022)苏0602民初610号及(2022)苏
0602民初618号两份《民事裁定书》,因本案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驳回智慧能源投资
公司的起诉;
(3)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针对崇川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裁定书》,已依法向南通
5中院提请上诉并获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22)苏06民终5436号、(2022)苏06
民终5437号。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南通中院尚未开庭审理。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国耀、胡歙眉已作出承诺:如司法机关最终判决
公司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将弥补全部损失,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自2017年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南通瑞豪、南通储荣及中间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
由于科远智慧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均已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报案,崇川法院因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已裁定驳回起诉,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已依法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在崇川法院、南通中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本案尚无进一步实质性处理意见的情况下,科远智慧或科远智慧关联方获得中间人支付的款项暂无法判断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合规收入、是否系非法所得;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亦无法作出准确、
完整地判断,尚需等待法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问题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金额4.83亿元,较期初增长15.07%。
其中,处于被非法质押冻结控制状态的定期存款2.55亿元,具体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在浦发银行南通分
行购买的定期存款中2.95亿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质押。根据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回函,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扣划,25500万元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报告期内,科远智慧能源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总计2.95亿元。
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名称、存放金额、存放类型等,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被划扣、质押等受限情形。
请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银行询证函回函的
6数量、金额、比例,是否覆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发现存放及收支异常、其他使
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等,对公司货币资金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包括:一是
上述现金不入账情形;二是公司与定期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定期存款的状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已有效运行,相关缺陷是否已彻底整改完毕。
请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此基础上说明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3)上述诉讼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截至回
函日的最新进展、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原因等。
(4)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
期、金额、到期日、赎回日、质押原因、担保对象、质押时间、质押手续是否齐全等,担保对象与你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会计师对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问题2之(1)详细说明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名称、存放金额、存放类型等,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被划扣、质押等受限情形。
请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银行询证函回函的数量、金额、比例,是否覆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发现存放及收支异常、其他使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等,对公司货币资金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7单位:元
存放机构银行账号金额存储类型名称公司财务
无626170.06现金保险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2000663701001000****105095738.37基本户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浙商银行301000021012010013****43454.33一般户
股份有限301000021012010011****37.04一般户
公司南京301000021012010013****(智慧能源投资)0.04一般户
江宁支行301000021012010013****(中机清能)27.98一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一般户其中
有限公司3205015960400000****170383.0717万元被司南京科学法冻结园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3200501007591****1502209.92一般户
公司南京市天元路支行
中国农业1013000104002****9008636.82一般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3000104001****(智慧能源投资)40237047.71一般户
南京九龙湖支行
中信银行811050101390065****10565397.88一般户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811050101260193****1000.16一般户
上海路支行
宁波银行7217012200007****9668.24一般户股份有限非预算单位专
7217012200012****1902073.06
公司南京用存款账户江宁科学
7217012200007****193675.51一般户
园支行
8存放机构
银行账号金额存储类型名称
430102112910026****5459099.90专户
430102110981417****1.18美元结算户
430102111910009****196731.83一般户
430102110981468****0.70美元结算户
中国工商430102110900206****(智慧能源投资)1624762.95基本户
银行南京430102112910026****(智慧能源投资)290790.25专户
市江宁经430102112910025****(灵璧国祯)47.93专户
济开发区430102112910026****(宿松绿能)76037.20专户
支行430102111910024****(科远驱动)1087812.98一般户
430102111910028****(拓耘达)298623.06一般户
430102110910011****(睿孜星智控)740478.12基本户
430102111910026****(磐控微网)186651.97基本户
430102114100001****(磐控微网)3019000.00保证金户
工商银行430103131910000****(闻望自动化)63332.90基本户股份有限
公司九龙430103134100000****(闻望自动化)2160767.96保证金户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54175821****51048.57一般户
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0779812590403281****14243932.13一般户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1259040328800****203700.00保证金账户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30537311910005****4093369.03一般户德阳东汽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63470****140301.22一般户南京江宁支行
9存放机构
银行账号金额存储类型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017024000000****44861.30一般户
公司红山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136012022001****(闻望自动化)38311.65一般户
公司鸡鸣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99600000****20157353.71一般户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8801007880190000****(智慧能源投资)71.31一般户
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20000****(智慧能源投资)80000000.00
冻结控制
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00000****(智慧能源投资)50000000.00
冻结控制
浦发银行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40000****(智慧能源投资)40000000.00
南通分行冻结控制
营业部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40000****(智慧能源投资)35000000.00
冻结控制
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30000****(智慧能源投资)10000000.00
冻结控制
定期户、质押、
8801007680110000****(智慧能源投资)40000000.00
冻结控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313015530000****(科远驱动)179162.77基本户
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
012723000000****(科远驱动)21690.59一般户
玄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1222010104001****(灵璧国祯)390.51基本户灵璧县支行中国工商
131205001930020****(灵璧国祯)16487.25一般户
银行股份
10存放机构
银行账号金额存储类型名称有限公司宿州灵璧支行营业室农行合肥高新技术
1208620104002****(合肥长兵九)1117134.48基本户
开发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130908000920004****(宿松绿能)938172.18基本户安庆宿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182240910041****(南通科远)238183.60基本户
南通中南世纪城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宁017926000000****(拓耘达)428643.39基本户科学园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徐州110602911921010****(中机清能)1565861.04基本户沛县支行江苏银行
6032018800009****(中机清能)41.83一般户
沛县支行
合计483038375.68经自查,报告期末,除存放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2.95亿元中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划扣,25500万元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外,公司还存在保证金存款
5383467.96元,因民事诉讼而被冻结的存款170000.00元,共计5553467.96元存款存
在受限情况,除上述存款存在受限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被划扣、质押的情形。
11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货币资金、筹资与投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关注科远智慧资金业务收付的审批权限的划分、银行账户的管理、票据和印章管理情况等。
2、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清单》,并与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核实账户的完整性。
3、根据银行提供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清单》,亲往银行打印对账单,针
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亲往打印的银行对账单,我们获取授权登陆公司的网上银行,获取对应的截图导出数据,并与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核实并检查银行对账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4、我们针对银行对账单的资金流水与科远智慧账面货币资金的收付凭证,选取足
够的金额,进行双向核对,关注大额异常的资金收付。
5、针对科远智慧的现金执行了监盘程序;对科远智慧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
金、理财产品进行了函证,并对银行账户的函证实施了有效的控制,核对了寄发函证前的相关信息,关注了取得回函的快递单据、回函格式、印章、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截至本年度报告出具之日,我们对科远智慧相关的货币资资金、理财产品发函及回函的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项目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货币资金)发函数量405
发函金额482412205.62107294268.63
发函比例100%100%回函数量405
回函金额482412205.62107294268.63
回函比例100%100%
6、我们对货币资金进行了截止测试,核对了银行对账单和公司的账务处理,检查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资金波动。
7、我们独立获取了科远智慧相关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并与企业相关的财务
12信息进行双向核对,评价企业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8、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本期开销户相关的资料信息,并关注了本期发生额较大但
余额较小、零余额的账户,以及本期交易活跃但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被注销的银行账户。
我们针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的审计程序覆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经审计,除存放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2.95亿元中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划扣,25500万元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存在保证金存款5383467.96元,及因民事诉讼而被冻结的存款170000.00元外,我们未发现存放及收支的异常、其他使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等,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金额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2之(2)你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包括:
一是上述现金不入账情形;二是公司与定期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定期存款的状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已有效运行,相关缺陷是否已彻底整改完毕。
请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此基础上说明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一)公司补充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公司针对上述现金不入账情形等与定期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已采取了如下的具体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将规范运作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将规范运作意识融入公司的经营理念当中;
2、公司“自上而下”开展全面宣传、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制
订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
3、针对与定期存款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出现的问题,公司建立了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体化的控制流程。具体包括:根据公司资金管理计划,事前对不同定期存款说明书进行审核、比选,购买前进行集体决策;事中由审计部、财务部专门组织人员逐笔检查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重要文件,定期报告日及时与银行对账或实施函证程序;事
13后及时检查并归档定期存款销户记录,本金转存、利息结算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力量,增加审计专职人员,提升审计部专业性;
5、强化专项审计工作,包括包装运输费专项审计、员工借款审计专项、费用报销
审计、物资采购审计;
6、邀请多家合作银行来公司对资金相关人员进行了银行业务培训及风险点提示;
7、持续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汇报工作,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共同创造健康生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上述整改措施已完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已有效运行,相关缺陷已整改完毕。
(二)请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此基础上说明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针对科远智慧上述现金不入账情形等与定期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我们获取如下的审计证据:
1、我们获取了公司开展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纪要和董监高等人员参加
培训的原始记录;
2、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独立公司财务报表作业指导书》、《非财务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的发布通知及公司制订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
3、我们查阅了科远智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等决议议案。查阅并对比了修改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4、我们获取了新增加的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名单,评价其专业性及胜任能力;
5、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2022年度下半年非财务审计及财务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安排,并抽取和查阅了部分内部审计项目的报告和沟通纪要;
6、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与合作银行之间关于培训的沟通记录,并获取了《银行柜面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培训资料;
7、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内控沟通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沟通记录。
基于上述的整改措施,我们对科远智慧相关的内控循环执行了穿行测试,对重点关注了科远智慧资金业务收付的审批权限的划分、银行账户的管理、票据和印章管理
14情况等。经审计我们认为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及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问题2之(3)上述诉讼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截至回函日的最新进展、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原因等。
(一)上述诉讼详细情况如下:
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在银行办理
定期存款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除收取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外,还收到了中间人以现金形式提供给公司的额外现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67.18万元。
其中,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陆续购买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六笔定期存款,总额为3.45亿元。根据公司的说明,2021年11月10日,因其中一笔4000万元定期存款已到期但未到账,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出具质押说明文件,并口头告知公司:
公司4000万元存款于存款当日即2020年11月10日被用于南通瑞豪开具银行承兑的质押担保,因南通瑞豪未能到期偿债,导致4000万元存款未能到期支付。此外,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总计3.45亿元的存款中,显示质押状态的存款金额为2.95亿元,分别用于南通瑞豪、南通储荣开具银行承兑的质押担保。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案最终在南
通市公安局立案。同日,公司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案。
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针对上述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纠纷一案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5日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川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诉讼涉及金额2.1亿元(以下简称“本案”)。
(1)2022年4月28日,崇川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根据原告智慧能
源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答辩意见,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双方的代理意见;
(2)2022年7月8日,崇川法院作出(2022)苏0602民初610号及(2022)苏0602
民初618号两份《民事裁定书》,因本案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驳回智慧能源投资公司的起诉;
(3)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针对崇川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裁定书》,已依法向南通
中院提请上诉并获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22)苏06民终5436号、(2022)苏06民
15终5437号。截至本问询函出具日,南通中院尚未开庭审理。
注: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5日向崇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2.95亿元定期存款中有8500万元存款尚未到期,考虑到剩余8500万元存款性质同前述两案一致,故公司决定根据南通中院的处理结果再另行起诉。
(二)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诉讼的进展情况来看,公司不满足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分析
根据目前的诉讼阶段,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违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法违规行为,尚需等待法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导致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的可能性无法判断根据目前的诉讼阶段,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违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法违规行为,尚需等待法院、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处益流出企业理结果。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项目无法判断。
相关诉讼纠纷处于诉讼和庭审阶段,诉讼相关金额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可靠的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2之(4)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期、金额、到期日、赎回日、质押原因、担保对象、质押时间、质押手续是否齐全等,担保对象与你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期、
16金额、到期日、赎回日、质押原因、担保对象、质押时间、质押手续是否齐全等,担
保对象与你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对象与你公存款金
质押时间司、公司董监额存款存款日利质押原担保到序号到期日担保对象(回函未注质押手续高、5%以上股(万期限期率因期日明)东是否存在关联
元)关系开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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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一年行承兑不适用2021/7/8不知情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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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注:针对质押原因、担保对象、担保到期日、质押手续等情况,公司在案发前均不知情,直至案发后公司方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工作人员处获悉。
2、是否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未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主要内容如下:
1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公司”)
于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经公司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问询得知,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于2020年11月10日已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目前因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债,导致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时赎回。公司对该质押行为并不知情,已明确要求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续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截止2021年12月31日能源投资公司总额2.95亿元的定期存款中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扣划,2.55亿元定期存款因质押处于“冻结控制”状态。上述质押等行为公司均不知情,经咨询公司聘请的律师,律师意见摘要:“本所尚未掌握可以证明科远智慧或能源投资公司召开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案所涉对外担保事项的证据。”“如果法院最后查明能源投资公司在不知情也未委托任何代理人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作出同意质押的意思表示且不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能源投资公司则不应承担质押担保的合同义务。”本案的当事方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70万亿元、负债
总额8.00万亿元、股东权益0.71万亿元。
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2.95亿元定期存款储蓄
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川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收到崇川法院(2022)苏0602民初610号及(2022)苏0602民初618号《受理通知书》。2022年7月8日,崇川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该裁定系崇川法院认为两案涉及刑事案件而作出的程序性驳回裁定。目前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裁定,已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22)苏06民终5436号、(2022)苏06民终5437号。截至回函日该案件尚未进一步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参与诉讼,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作出披露针对上述定期存款被质押事项,公司控股股东
19刘国耀、胡歙眉承诺:如司法机关最终判决公司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将弥补
上述全额损失,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95亿元的定期存款中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扣划,2.55亿元定期存款因质押处于“冻结控制”状态,这些事项公司并不知情,经咨询经办律师意见,公司初步判断不应当由公司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公司资金存放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在定期存款到期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应当全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目前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未能支付,公司已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近期财务状况表明其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即使出现公司未预料到的情况导致通过法律手段未能或未能完全维护公司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也有能力和意愿确保公司资产不受损失。因此公司未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
(2)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由于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的货币资金2.55亿元,目前处于司法诉讼和刑事案件审理阶段,相关的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故将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的货币资金2.55亿元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披露是恰当合规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九条规定,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针对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的确认有关的负债。
由于公司存放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0.4亿元的定期存款是在企业不知情情况被划扣的,公司并未主动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故针对该被划扣的0.4亿元定期存款确认“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是恰当的。由于公司与浦发银行定期存款的纠纷案件尚处于诉讼和庭审阶段,按照目前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我们无法计量相关的金融负债的金额。故未确认对应的金融负债。
综上所述,公司将被浦发银行南通分行非法划扣的0.4亿元记入其他应收款中的“被非法质押划扣的资金”以及将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的货币资金2.55亿元记入其他货币
20资金“被非法质押处于冻结控制状态的定期存款”的确认、计量、列报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
会计师对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我们获取了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的诉讼赔偿的询证函件。
2、我们征询了律师的意见,判断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3、我们获取了科远智慧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近3年开立银行账户的清单;检查
了近3年定期存款的明细,了解了科远智慧办理定期存款的控制流程;获取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2022年的询证函;针对担保对象与科远智慧以及科远智慧董监高、5%以
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访谈了董监高、5%以上股东全体成员;
4、我们根据了解的诉讼进展情况,判断公司对被划扣、质押定期存款未计提坏账
准备的合理性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诉讼进展情况与我们了解的一致,科远智慧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合理的,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具体情况与我们了解的一致。对被划扣、质押存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金额5.56亿元,较期初下降
43.66%,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466.59万元。请说明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假设及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确定依据、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合理性,相关固定资产减值迹象是否前期已经出现,前期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请说明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假设及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确定
21依据、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合理性,相关固
定资产减值迹象是否前期已经出现,前期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末,公司对中机清能、灵璧国祯和宿松科远生物质项目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协助减值测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5834.20400.293370.562063.36
机器设备20684.232152.8616348.812182.55
运输工具13.854.821.567.46中机清能
电子设备62.3220.7326.7614.83
其他设备146.5565.0538.2443.26
中机清能小计26741.152643.7619785.934311.46
房屋、建筑物10738.23619.497752.122366.62
机器设备22012.281465.9817759.762786.55
运输工具39.119.026.2023.89灵璧国祯
电子设备206.7876.9975.8553.93
其他设备98.8834.9442.7821.17
灵璧国祯小计33095.292206.4225636.705252.16
房屋、建筑物2474.00101.901029.291342.81
机器设备4908.87329.141987.222592.51
运输工具17.734.395.797.55宿松科远
电子设备16.445.324.826.29
其他设备49.9711.1716.8321.96
宿松科远小计7467.01451.923043.963971.13
合计67303.445302.1048466.5913534.75
(二)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
22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公司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受煤炭价格上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生物质项目布置密集等诸多因素影响,生物质燃料价格持续上涨,燃料供应量也无法保障。即使抬高收购价格也无法保障燃料供应量与品质。燃料价格高位时,部分生物质项目每发一度电所需投入的燃料等变动成本甚至超过带补贴上网电价,加上国家发电补贴支付持续滞后,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缺口逐步增大且形成较大亏损。2022年末公司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生物质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相关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宿松科远生物质项目则由于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能利用率较低,相关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
(四)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假设及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确定依据
1、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项目相关资产
(1)可收回金额计算方法
由于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项目已停产,无法独立形成现金流,管理层无法对其未来的现金流进行合理预测,无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故本次采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可收回金额。
(2)关键假设
假设发电资产停产后,不能按照原用途持续使用的生产性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按报废处置;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按照原用途持续使用。
(3)具体测算过程
2022年末公司对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测算过
23程如下:
*房屋、建筑物
公司对房屋、建筑物减值测试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处置费用
建筑物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规费+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评估公司参照类似工程造价指标,选取类似工程的合理工程量为基础采用指标调整法确定工程造价。即以类似工程的合理工程量为基础,按评估基准日的人工、材料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再加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估算出建筑物的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建
设单位管理费等,按照当地平均水平综合确定。
C、规费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灵璧国祯根据《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按32元/㎡收取配套费。中机清能根据沛政办发[2017]33号《县政府关于集中收取建设项目规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按37.5元/㎡收取配套费。
D、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类似工程的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为基数按均匀投入考虑。
E、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建安工程造价的增值税率为9%,专业费用增值税率为6%。
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100%
处置费用主要包括中介费用、产权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设备类固定资产
24由于发电机组已停产,预计后期不会恢复使用,故拆除后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按
报废处置;拆出后仍可使用的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获得设备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可收回金额=设备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设备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获得。
处置费用主要包括中介费用、产权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2、宿松科远项目相关资产
(1)可收回金额计算方法
2022年末宿松科远项目运营正常,发行人对宿松项目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
(2)关键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等情况正常持续使用,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3)具体测算过程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参数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折现率。公司根据发行人历史经营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2022年末,宿松科远项目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折
现率5年期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项目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营业收入1051.061756.011894.382008.672288.062356.78
营业成本1407.281690.901680.071744.791841.101884.14
管理费用146.42164.05168.09172.25176.54180.95
毛利率-33.89%3.71%11.31%13.14%19.53%20.05%
期间费用率13.93%9.34%8.87%8.58%7.72%7.68%
折现率—10.17%10.17%10.17%10.17%10.17%
*营业收入
252022年末,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及合同对未来收入进行了统计及分析预测。宿松科
远资产组未来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7.53%。2023年1-3月,宿松科远实现营业收入32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4%。
*营业成本对营业成本的预测采用对各项成本费用逐一测算的方式进行。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劳务费、燃料费、折旧等,对工资、燃料费、脱硫脱硝费和折旧等单独计算,其他费用按照一定的增长比率进行测算。
2023年1-3月,宿松科远毛利率为2.22%。
*管理费用
2022年末,公司预计宿松科远未来5年平均管理费用率为8.36%。宿松科远管理
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劳务费、招待费和折旧摊销等。公司预计在宿松科远业务没有重大调整的情况下,管理费用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受规模效益影响,宿松科远管理费用率将进一步下降。
2022年宿松科远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人员工资的增长。随着销售收
入的稳步增长,受规模效益影响,宿松科远管理费用率将进一步下降。
*折现率
本次减值测试先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即 CAP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Ke 作为折现率,再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R)。
资本资产定价(CAPM)的计算公式如下:
ke =R + β f LMRP+Q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Q: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上述 Ke 计算结果为税后折现率,本次减值测试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IAS36)中提出的迭代法确定税前权益资本成本。迭代法假设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就应当是相同
26的。因此根据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计算结果以及税前现金流量,可倒推出税前折现率。
本次评估的税前折现率为10.17%。
(五)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
公司于2021年末和2022年末对中机清能、灵璧国祯和宿松科远生物质项目相关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其中,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项目生产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用了与生产运营状态相适应的方法确定相关资产可回收金额;宿松科远项目生产运营
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均采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方法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末2022年末减值测试
项目资产运减值测试方资产运关键假方法差异关键假设减值测试方法行状态法行状态设原因资产预计未资产的公允价资产运行中机正常运终止经来现金流量持续经营停产值减去处置费状态发生清能行营的现值用后的净额重大变化资产预计未资产的公允价资产运行灵璧正常运终止经来现金流量持续经营停产值减去处置费状态发生国祯行营的现值用后的净额重大变化资产预计未资产预计未来宿松正常运正常运持续经不存在差来现金流量持续经营现金流量的现科远行行营异的现值值
综上所述,2022年末中机清能和灵璧国祯项目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与上期存在差异;宿松科远项目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与上期保持一致。上述情形与不同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相关,具有合理性。
(六)相关固定资产减值迹象是否前期已经出现,前期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中机清能、灵璧国祯和宿松科远生物质项目分别于2020年10月、2020年
12月和2021年7月年建成投产,2021年上述资产均处于正常运营中。2021年下半年开始,受公司生物质项目所在地区生物质燃料供应和周边新建项目集中投运的影响,公司生物质项目生产运营面临较大压力,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1年末公司对中机清能、灵璧国祯和宿松科远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如下:
27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组账面价值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是否发生减值
中机清能26790.5727300.00否
灵璧国祯32141.8034380.00否
宿松科远7402.018004.00否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1年末中机清能、灵璧国祯和宿松科远生物质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过测算后固定资产未发生实际减值。
会计师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抽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
况及使用情況等;
3、分析管理层于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对管理层进行固定资
产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进行评估;
4、取得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的资产评估报告;与评估专家讨论,分析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方法是否适当。并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审核,与评估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复核了评估过程中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使用的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与评估师沟通了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与适用性,并在复核过程中保持与评估师的充分沟通与交流;
5、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科远智慧已经根据其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准确、充分。
28问题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金额6.52亿元,较期初增长16.03%。
报告期内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508.0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99.46天、207.6天、276.41天。请你公司:
(1)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周转情况、生产销售模式、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较期初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并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
(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3)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
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问题4之(1)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周转情况、生产销售模式、在手订单、期后销
售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较期初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并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
(一)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周转情况、生产销售模式、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较期初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账面余额2021年账面余额变动金额变动率
原材料10010.1312680.30-2670.17-21.06%
在产品13224.1013336.95-112.85-0.85%
库存商品2976.762063.97912.7944.22%
29发出商品42495.2230826.1411669.0837.85%
周转材料267.67179.4388.2449.18%
委托加工物资202.92179.8523.0712.83%
合计69176.8059266.649910.1616.72%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发出商品的增长。
由于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项目的投运周期较长,针对需要调试验收的产品业务,公司收入的确认一般是按照项目的投运验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将已送货并取得已签收的装箱单的产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待公司取得上述项目的投运报告等投运验收资料后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结转对应发出商品成本。2020年-
2022年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情况分别为110448万元、158758万元、192317万元,随着公司在手订单的逐年增长,公司在实施项目逐年的增加以及实施周期的增长,综合导致发出商品的增长较快。同时发出商品的增长导致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的增加,剔除计提存货跌价因素的影响,存货周转天数从2021年的225.31天增加至296.75天。公司2023年1-3月,通过2022年末发出商品结转的成本金额为10790.23万元。
(二)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
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的情况见上题表格,其中变动金额较大的类别为原材料减少2670.17万元;库存商品增加912.79万元;发出商品增加11669.08万元。
2021年度,中美关系日趋紧张,为应对此变化对中国芯片供应的影响,同时考虑
到未来在手订单不断增长带来的芯片等元器件材料需求,公司提前加大了元器件等相关材料的采购力度和采购规模,2021年度公司采购的元器件等材料金额为12648.9万元。随着提前储备的元器件等材料到库,结合公司资金状况,2022年度公司缩减了相关采购规模,全年采购的元器件等材料金额为6755.47万元,由此2022年度采购额较上年下降5893.43万元。
上述事项是导致2022年末原材料余额比上年降低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司在手订单规模进一步增加,相应导致部分其他品类的原材料余额有所增加,在上述因素影响下2022年末原材料余额净减少2670.17万元。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与在手订单金额相关,明细如下:
30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长率
库存商品2976.762063.9744.22%
发出商品42495.2230826.1437.85%
小计45471.9832890.1138.25%
在手订单192317.00158758.0021.14%
存货小计占在手订单比例23.64%20.72%—
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余额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趋势一致,两个年度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小计金额占在手订单金额的比例基本稳定,略有增加。
公司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成套定制的自动化仪表、运维服务等具
有定制化特征,通常以项目型方式对外销售。单个项目基于用户生产流程复杂程度、工艺设备、用户需求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组成,需要搭配各种性能、型号的产成品。
公司并不生产所有细分品类的自动化产品,在公司提供智能制造产品和解决方案过程中,公司需要确保通用型的产品具有一定范围的安全库存。2022年下半年公司根据承接的订单情况判断需要适当增加库存商品的备货,导致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公司产品以项目型方式对外销售,确认收入的进度通常取决于客户验收、投运的情况。2022年末部分客户组织验收工作过程相对延长,公司未能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获得相关确认收入证据,导致期末发出商品余额有所增加。
上述事项为公司2022年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
问题4之(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
报告期末,公司选取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占发出商品总额75.36%的发出商品的具体
31情况如下(摘选其中十项作为示例):
单位:万元是否具合同签订时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期后结转销售主体结算安排有经济间(含税)间情况实质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12022/1/20****2022/2/28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22022/2/7****2022/7/13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32022/6/30****2022/9/16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42022/1/19****2022/3/18是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52022/2/21****2022/12/7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62021/7/23****2022/6/30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72020/5/27****2021/6/8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82021/10/19****2021/11/14是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92020/5/31****2020/9/14否是披露
涉商业机密,不予项目102021/7/13****2021/10/11否是披露
注:公司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销售的依据: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明确约定了销售商品应收取的金额,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成本为相关的原材料、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其相应的现金流支出与取得的合同价款在现金流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具有明显差异,并且公司与相关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判断公司销售商品以及合同约定具有商业实质。
(二)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
32出商品的合理性。
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项目的投运周期较长,针对需要调试验收的产品业务,公司收入的确认一般是按照项目的投运验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将已送货并取得已签收的装箱单的产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待公司取得上述项目的投运报告等投运验收资料后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结转对应发出商品成本。2020年-
2022年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情况分别为110448万元、158758万元、192317万元,随着公司在手订单的逐年增长,公司在实施项目逐年的增加以及实施周期的增长,综合导致发出商品的增长较快。
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符合行业特征,与公司同样属于项目实施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的发出商品金额都较大,且占存货的比重也较高。
单位: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末发出商品2022年末存货余额比例
中控技术245555.87374522.5965.57%
宝信软件321376.06633520.0050.73%
金智科技未披露34584.75—
合计值566931.931008042.5956.24%
科远智慧42495.2269176.8061.43%
注:金智科技存货余额未参加计算合计值。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比例为61.43%,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中等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符合行业特征。
(三)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公司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业务收入确认的标志为客户投运报告,该报告为依据合同约定由客户验收产品后与公司共同签署的文件。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央企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文件签署的过程严谨,公司无法实施单方面的影响;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对于各项目投运报告签署后传递的及时性有明确要求,财务部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日期复核,确保收入截止正确;
公司对于项目交付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的关键依据是投运报告,每年年度考核前各项目负责人均需将在手投运报告及时传递到公司。该项制度设计确保了投运报告传递
33的及时性从而确保收入确认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项目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的实施进展,严格规范项目的成本归集、分配与成本结转,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都在正确的期间确认,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截止恰当。
问题4之(3)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
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
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2022年末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余额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0010.132802.687207.45
在产品13224.10239.7412984.36
库存商品2976.76518.332458.43
周转材料267.67226.0141.66
发出商品42495.22107.8042387.41
委托加工物资202.9286.49116.43
合计69176.803981.0665195.74
2022年度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划分为两大板块,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业务和智慧能源业务。公司智慧工业板块发展相对稳定,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示范项目延续2021年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状况未有明显改观,致使沛县项目、灵璧项目、宿松项目继续处于亏损状态,其中的沛县项目、灵璧项目已经停止运营。2022年末公司的存货基本为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业务相关存货。
原材料:公司期末原材料主要为将要投入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产品生产的材料。
主要是结构件、钣金件、电子元器件等品类。公司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产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原材料备货规模与销售预测存在一定关系。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公司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成套定制的
自动化仪表、运维服务等具有定制化特征,通常以项目型方式对外销售。单个项目基
34于用户生产流程复杂程度、工艺设备、用户需求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组成,需要搭配
各种性能、型号的产成品。公司并不生产所有细分品类的自动化产品,在公司提供智能制造产品和解决方案过程中,公司需要确保通用型的产品具有一定范围的安全库存。
公司如将通用型产品委托外协单位加工,未完成的部分为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已完成入库的部分为库存商品。
在产品、发出商品:公司该部分存货为项目型定制化产品,有具体合同或订单对应。处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为在产品,已发出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的为发出商品。
周转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维修、管理等方面需要消耗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库龄情况
公司对于部分存货在系统中未进行库龄管理,包括:认定为“残次品”的存货、匹配具体订单的存货。公司存货具体库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未划分库龄库龄项目期末余额残次品匹配订单存货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10010.13130.49-6539.403340.24
在产品13224.10-13224.10--
库存商品2976.76--2328.85647.91
周转材料267.67175.23-28.9663.48
发出商品42495.22-42495.22--
委托加工物资202.92--94.81108.11
合计69176.80305.7255719.328992.024159.74
3、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近3年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110448万元、158758万元、192317万元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4、期后产品销售价格
2022年末公司的存货基本为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业务相关存货,公司的工业自动
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成套定制的自动化仪表、运维服务等具有定制化特征,通常以项目型方式对外销售。公司在承接业务时会根据招标文件等项目信息进行成本预算,进而实现对毛利率的控制。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率根据不同产品方向控制的标准
35区间为30%-45%,公司期后产品销售价格按照该标准制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5、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选取近两年末耗用金额前10大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列示如下:
原材料价格变动2022年采购单价2021年采购单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单价单位单价单位
030900****电液转换器(注)11600.00元/个12800.00元/个
061800****电缆5.00元/米4.80元/米
040200****继电器8.20元/块8.20元/块
100902****外壳前面板8.49元/块7.72元/块
421800****箱体毛坯537.00元/个618.00元/个
431800****收发器1.20元/个1.20元/个
431800****表贴处理器29.40元/个29.18元/个
250900****三相电机740.00元/个704.00元/个
421800****箱体毛坯370.00元/个426.00元/个
431800****线路板26.11元/块25.56元/块
注: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2023年电液转换器采购单价为11900.00元。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确认和计量。实际执行过程中:(1)匹配订单的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考虑公司对于毛利率的控制和公司实际销售费用率,该部分存货一般不计提跌价准备。当合同履行出现终止情况,考虑产品属于定制化项目特点,该部分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2)资产负债表日经复核确认为“残次品”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3)为生产准备的原材料和为销售储备
的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该部分存货按照销售预测等计划进行备货,对于库龄1年以内的部分不计提跌价准备。库龄1年以上属于较为特殊情况或者备货量略大于需求量,考虑产品定制化特征和实际可能产生的残值,公司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
36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准备占比
中控技术374522.592335.050.62%
金智科技70593.561800.442.55%
宝信软件329390.7814610.704.44%
平均值774506.9218746.202.42%
科远智慧69176.803981.065.75%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7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4之(4)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公司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科远智慧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手订单的逐年增长及公
司收入的确认政策综合所致。2020年-2022年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情况分别为110448万元、158758万元、192317万元在手订单的逐年增长,公司的存货采购规模的增加,导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的逐年增加。
2、由于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项目的投运周期较长,针对需要调试
验收的产品业务,公司收入的确认一般是按照项目的投运验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将已送货并取得已签收的装箱单的产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待公司取得上述项目的投运报告等投运验收资料后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结转对应发出商品成本。
2020年-2022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13560.50万元、30826.14万元和42495.22万元,发出商品的逐年增长,导致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的逐年下降。
(二)公司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公司与同行业存货周转天数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中控技术292.00344.34372.45
37金智科技217.26178.05146.00
宝信软件240.13223.93217.26
平均值249.80248.77245.24
科远智慧296.75225.31225.31
有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论从周转天数和周转天数的趋势上来看都基本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较为一致,即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管理层存货跌价测试计算表,复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准确性;复核并评价管理层用于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的生产成本、产成品的销售价格与已签
署的合同售价是否存在差异,并评估合理性;
3、取得存货清单,执行监盘、抽盘程序,检查存货数量、状态和库龄等情况,对
管理层认定的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4、分析本年度存货结构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评价其合理性。对年末存货构成进行分析,对增幅较大的存货类别进行合理性分析;对本年度所有已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的项目,进行成本及毛利率分析性复核,评价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及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
5、针对期末发出商品,检查与发出商品有关的销售合同、收货确认凭据等,并对
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进行发函询证。
6、执行细节测试程序,获取发出商品明细表,检查销售合同、已签收的物流装箱
单据、期后验收单和回款记录等;
7、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期末发出商品同比波动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合同负债占发
出商品售价比例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381、科远智慧的存货较期初增长具有合理性,与公司业务发展是匹配的,存货结构
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匹配的;
2、科远智慧期末发出商品是真实的,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3、科远智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4、科远智慧的存货周转天数上升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问题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9214.19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开工与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入资金、转入固定资产内容、依据、时间、金额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内容、开工与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入资金、转入固定资产内容、依据、时间、金额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竣工时投资规累计投转入固定资项目名称开始时间依据时间金额间模入资金产内容房屋构筑物滨江厂区基建工
—滨江厂区
消防装修2021.122022.06290.37290.37程竣工2022.07290.37消防改造工工程验收单程九龙湖园房屋构筑物基建工
区改造工2022.012022.1266.2366.23—九龙湖园程竣工2022.1266.23程区修缮工程验收单
39竣工时投资规累计投转入固定资
项目名称开始时间依据时间金额间模入资金产内容能源互联通过房屋构筑物
网智慧应72+24小
—50t/h 生
用灵璧示2020.122022.091079.621079.62时满负2022.091079.62物质锅炉相范项目工荷试运关构筑物程行测试能源互联通过
机器设备—
网智慧应72+24小
150t/h 生物
用灵璧示2020.122022.096602.666602.66时满负2022.096602.66质锅炉及附范项目工荷试运属设备程行测试能源互联房屋构筑物基建工网智慧应
2022.012022.12241.62241.62—2#干料棚程竣工2022.12241.62
用宿松示工程验收单范项目能源互联房屋构筑物基建工网智慧应
2021.092022.04128.02128.02—露天料场程竣工2022.04128.02
用宿松示硬化验收单范项目能源互联
机器设备—固定资网智慧应
2022.072022.12230.99230.99脱硫设备及产验收2022.12230.99
用宿松示其附属设备证明范项目能源互联
机器设备—固定资网智慧应
2022.042022.0553.0353.031#锅炉设备产验收2022.0553.03
用宿松示改造证明范项目能源互联固定资
网智慧应机器设备—
2022.042022.06104.77104.77产验收2022.06104.77
用宿松示撕碎机证明范项目房屋构筑物滨江智能基建工
—滨江智能
厂区改造2022.032022.06105.54105.54程竣工2022.07105.54厂区改造工工程验收单程
合计8902.85
40(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标准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的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即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可转为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判断设备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该在建项目的实体建造(包括设备安装等)已经基本完成;
(2)该在建项目目前已经基本具备达成预定设计目标、满足设定用途;
(3)不再进行大量的根据试生产情况调试设备、检测问题、排除故障等工作,相关整改不需发生大额的支出;
(4)按照行业惯例,参照同行业的转固标准。
2、在建工程转固的依据
类别在建工程转固依据
非发电供热设施的房屋建筑物及装饰工程投入使用时,由监理单位或总务管理处提出并填写《基建工程验收单》,通过基建部和分管副总的审批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电供热设施房屋、建筑物
的房屋建筑物及装饰工程投入使用时,则以发电机组并网时间或供热锅炉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测试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非发电供热设施的设备投入使用时,由验收组人员测试设备相关参数是否符合验收条件后提出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证明》,通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机器设备及发电设备
发电供热设施的相关设备投入使用时,则以发电机组并网时间或供热锅炉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测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由车辆使用部门在办理完车辆登记证明后完成验收并填写《固运输工具定资产验收证明》,按照流程审批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证明》,按照流程电子设备审批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证明》,按照流程其他设备审批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41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主要明细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标准、依据及报告期内的实际执行情况,了解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最新进展;
2、我们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盘点的基础上,了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实际状态情况,确认公司是否存在转固不及时或提前转固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科远智慧的在建工程转固标准、依据和执行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款项金额3.21亿元,较期初下降23.22%。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应付款项下滑的原因,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合同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账龄、未结算原
因及预计结算时间,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应付款项下滑的原因,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1、报告期,公司应付款项2022年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9692.77万元,公司
应付款项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
(1)本期支付智慧能源板块的设备工程款约3821.39万元,导致本期智慧能源板
块的应付款项较上年减少3821.39万元。
(2)本期公司通过票据背书的形式偿还自动化、信息化软件,自动化系统及成套
设备、仪器仪表板块的应付款账款的金额较上年增加了3508.02万元。
(3)2021年度,中美关系日趋紧张,为应对此变化对中国芯片供应的影响,同时
考虑到未来在手订单不断增长带来的芯片等元器件材料需求,公司提前加大了元器件
42等相关材料的采购力度和采购规模,2021年度公司采购的元器件等材料金额为
12648.9万元。随着提前储备的元器件等材料到库,结合公司资金状况,2022年度公司
缩减了相关采购规模,全年采购的元器件等材料金额为6755.47万元,由此2022年度采购额较上年下降5893.43万元。
(4)由于2021年度公司在手的智能垃圾箱订单项目,2021年度新增智能垃圾箱原
材料的采购金额为1739.74万元;随着在手智能垃圾箱订单项目的下降,2022年新增采购的智能垃圾箱原材料金额仅为140.51万元,较上年减少采购规模1599.23万元。
上述综合导致公司2022年末的应付款项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存在下滑。
2、公司采购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在手订单192317.00158758.00年度采购额50016.2253966.85
扣除偶发性的采购金额—7492.66
扣除偶发性的采购的年度采购额50016.2246474.19年度采购占比情况26.01%29.27%
有上述可以看出,扣除偶发性的采购金额,公司2022年的采购金额较上年同期是增长的,年度采购占期末在手订单的比例也无明显的差异。公司的采购与业务规模是匹配的。
(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合同金额、应付账款余
额及占比、账龄、未结算原因及预计结算时间,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是否未结预计交易内占比具有存在应付票据合同金额期末余额账龄算原结算
容(%)商业关联因时间实质关系
43承兑票据
一年
供应商1电缆344.96155.1082.40未到到期是否以内期日承兑票据电子元一年
供应商2157.5225.3313.46未到到期是否器件以内期日承兑票据电子元一年
供应商332.057.804.14未到到期是否器件以内期日
合计534.53188.23100.00
单位:万元是否是否未结预计占比具有存在应付账款交易内容合同金额期末余额账龄算原结算
(%)商业关联因时间实质关系按照公司与业背靠主或二年
供应商4液压机组2694.472146.576.74背付总包是否以内款方签署的协议执行竣工结算2023项目建筑一至
供应商59799.801616.955.07审计年年是否安装二年还未底结束到期结一年120天
供应商6机柜外壳2252.821543.324.84算、是否以内账期滚动付款
44锅炉
效能不达标,存在锅炉及配一至质保
供应商75455.17545.521.71质量是否套设备二年金问题,质保金暂扣到期结一年90天
供应商8机柜外壳957.70447.071.40算、是否以内账期滚动付款
19.7
合计21159.966299.43
6
注:公司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采购的依据: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明确约定了采购商品应支付的金额,供应商生产过程中主要成本为相关的原材料、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公司相应的现金流支出与取得的存货在现金流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具有明显差异,并且公司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判断公司采购商品以及合同约定具有商业实质。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我们询问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员,了解报告期采购情况及应付款项的结算情况,分析本期应付款项下滑的主要原因;
2、我们分析复核了公司2022年度的采购与2021年度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评
价其合理性;
3、我们获取了公司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分析复核在手订单的增长与公司采购规
模的匹配程度,查找差异的合理性;
4、我们获取公司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的明细,通过天眼查,查询上述供应商与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采购内容是否与企业经营相关;通
45过获取供应商的采购协议或采购台账,查询相关的结算条款,询问相关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应付款项下滑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报告期的采购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匹配的。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问题7: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1.96亿元,同比增长16.81%。请你公司结合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各项费用明细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具体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各项费用明细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变动幅度
职工薪酬14580.0011865.762714.2522.87%
差旅费2659.582861.83-202.25-7.07%
业务费1512.011127.75384.2634.07%
办公费351.85317.6634.1910.76%
销售服务费418.95546.91-127.96-23.40%
会务费3.683.510.185.13%
业务宣传费90.6163.5527.0542.56%
其他28.7631.99-3.23-10.10%
合计19645.4416818.962826.4916.81%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1.96亿元,同比增长16.81%,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2714.25万元,增长率为22.87%;业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84.26万元,增长率为34.07%。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
46(1)本期公司整体提高销售人员薪资待遇。2022年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上年
增加约0.22万元/月,由此增加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约1170万元。
(2)为扩大销售网络的覆盖,密织销售网络,本期公司相应增加销售人员的人数。2022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数量较上年增加了49人,对应增加的销售人员薪酬约
1135万元。
(3)因销售人员薪酬总额的增长,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及公积金支出也相应增长,本期较上年增加约230万元。
公司加大了对于销售人员在新行业开拓、标杆工程业绩巩固、重大关键项目突破
等方面的奖励力度,并按照“达标即兑现”的发放原则进一步激发销售人员的自驱力。
综上所述导致公司本期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鼓励销售人员在存量客户中挖掘增量,积极开拓新行业、新客户,不断提市场占有率,致使公司新增在手订单量增幅较大,由此带来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具体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幅度
销售费用19645.4416818.9616.81%
营业收入115433.73114027.901.23%
占比17.02%14.75%15.39%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项目的投运周期较长,确认收入时点与公司向销售人员兑现业绩奖励时点存在偏差,一般确认收入相对滞后。对比两年数据可以看出公司营业收入基数较大,2022年相较2021年仅增加1.23%,销售费用增加了16.81%,但是每年销售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略有增长,与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增长的趋势相符,具有合理性。
2020年-2022年公司在手订单金额情况分别为110448万元、158758万元、192317万元,公司销售费用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7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费用19645.4416818.9610953.75
在手订单192317.00158758.00110448.00
占比10.22%10.59%9.92%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销售费用与公司在手订单存在较强的匹配性。
(三)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公司对于期间费用的会计分期制订了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一贯实施。销售费用中占比较高的费用项目为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费,对于职工薪酬公司按月计提并支付薪酬,年度业绩考核奖励均需要在年度报告中体现,该项费用涉及公司与员工双方利益,历年形成惯例,不存在跨期情况;对于差旅费、业务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编制定期报告前必须报销完毕并予以考核,从制度和流程方面杜绝了跨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水平合理,期间费用各项组成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期间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归集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我们获取了公司2021年-2022年各月计提的销售人员工资、销售人员人数及
平均工资,比较各月工资薪酬的变动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2、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及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查找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
动幅度不匹配的主要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3、了解公司期间费用的归集核算方法;
4、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期后相关费用的列支情况,核查费用是否存
在漏记或跨期确认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各项费用明细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主要是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及销售收入的
48确认政策导致的,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问题8:2023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请你公司:
(1)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产能
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
(2)说明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并对问题(1)(2)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问题8之(1)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
自身产能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
(一)募投项目前期论证过程如下:
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沛县项目”)、灵
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灵璧项目”)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2018年12月26日由江苏省徐州市发改委、安徽省宿州市发改委核准并列入当地工程建设规划,核准文件分别为《市发改委关于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徐发改核发【2018】14号)
和《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关于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18】104号)。公司在该两个项目前期论证过程中均履行了充分的调研49程序,了解到当时国内已建成投产的生物质项目在纳入国家补贴目录后均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
相关规定,对于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享受全国补电价;此外公司走访了项目周边企业,实地了解其经营情况,对于该两个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蒸汽、电力消纳能力做了充分评估,具体投资测算主要数据如下:
(1)沛县项目当期测算边界条件为当地燃料综合单价320元/吨,预计年耗生物
质燃料的数量为26万吨。预期蒸汽售价为180元/吨,当地企业消纳能力为年平均供汽量22吨/小时,预计年运行小时数为7500小时。该项目注册资本金48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比100%。项目建设采用30%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贷款期限12年期,年利率6%,据此测算的沛县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IRR 为 15.73%。
(2)灵璧项目当期测算边界条件为当地燃料综合单价320元/吨,预计年耗生物
质燃料的数量为37万吨。预期蒸汽售价为180元/吨,当地企业消纳能力为年平均供汽量50吨/小时,预计年运行小时数为7500小时。该项目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比70%,安徽国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占比30%。项目建设采用30%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贷款期限12年期,年利率 6%,据此测算的灵璧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IRR 为 13.15%。
综上,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前期规划过程是建立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并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总体论证程序完备、立项过程审慎。
(二)募投项目在投产后的市场变化情况如下:
沛县项目、灵璧项目分别于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2月22日并网发电投入运营。在投产后接连遭遇多个不可抗力的巨大影响:
一是因国内整体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两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周边的用热企业多数处于倒闭、停产及亏损状态,致使消纳能力骤降,与规划设计值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由此导致该两个项目的供热收入远低预期,造成项目陷入亏损。
50二是国家补贴政策发生退坡。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30日发
布的《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2020】591号)要求,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后,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方可拨付补贴资金,导致公司上述两个项目分别在2021年5月和6月底环保验收联网前未收到政府发电补贴款;此外,根据《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2020年
9月11日以后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后续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中央分担
部分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按照政策规定,灵璧项目国家财政承担60%发电补贴,地方财政承担40%发电补贴;沛县项目国家财政承担40%发电补贴,地方财政承担60%发电补贴,受制于补贴政策的变化,相关发电补贴款至今尚未发放。
三是燃料价格一路攀升,综合价格从2018年的320元/吨涨到目前的390元/吨。
受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燃料多元化利用、周边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存在竞争等诸多不利
因素影响致使燃料价格居高不下。例如上市公司江苏新能(603693.SH)2022 年 12 月
16日公告称受煤炭价格高涨、江苏周边新建项目集中投运等因素影响,公司生物质项
目所在地区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持续高位,形势严峻时即使抬高收购价格也无法保障燃料供应的数量与品质,其生物质发电项目陆续停运转型。
综合以上三个原因,公司仅仅依靠标杆电价产生的现金收入致使该两个项目的运营难以为继,且在外部经营环境短期内无明显改善迹象,因此公司召开董事会商议终止该两个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沛县项目、灵璧项目进行停产,并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对于未来巨大不确定性前景的及时止损做法,符合公司利益和行业状况,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总体来说该做法是合理的,并有充分事实依据作为支撑的。
问题8之(2)说明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
沛县项目、灵璧项目的外部经营环境遭遇不可抗力影响而陆续发生巨大变化的具
51体时点集中于2021年3月至8月期间,公司在发现该两个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
的第一时间即展开生产自救,一方面积极拓展当地园区内的热用户,另一方面积极优化调整项目的运营方式,尽量实现减损。此外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深交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均详实
披露了沛县项目、灵璧项目的真实运营状况以及后续的改进自救措施。公司在2022年底发现外部经营环境短期内无明显改观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商议沛县项目、灵璧项目停运止损事项,并在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据实披露了停运以
及资产减值等事项。因此,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一直秉持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并对问题(1)(2)发表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历次现场调查过程中履行的核查程序
包括:
(1)查阅公司编制的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募投效益测算底稿及政府核准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审议文件;
(2)实地查看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灵璧国祯生物质
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了解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并查看周边相关生物质发电企业运营状况;
(3)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并查阅相关行业政策、政府补助文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
及政府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4)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包括不限于前往银行现场亲自获取银行对账单、查阅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三会审议文件及公司公告内容等;每月定期获取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活期银行流水对账单,了解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52(5)获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重大业务合同并抽取相关凭证,核查业务真实性;
(6)查阅会计师编制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相关银
行函证回函,了解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状况。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立项审慎。公司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真实、准确,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
特此回复!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5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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