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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数据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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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数据更新版)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3-5-16 00:00:00 浏览:  3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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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1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目录页次
一、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8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公司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注:发行人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问题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81.67%、73.73%、65.84%及67.23%,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
发行人智能手机类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但净利润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高毛利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8.36%、8.67%、9.37%、9.79%,整体毛利率小幅上涨,然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欣旺达毛利率分别为15.35%、
14.86%、14.69%、13.23%,整体呈现下滑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经
第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456.99万元、128215.79万
元、48040.95万元和23160.82万元,逐期下滑。发行人净利润为
66983.77万元、74027.69万元、79394.48万元、60312.07万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55.89万元、169932.32万元、258306.57万元和285434.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98%、18.80%、23.97%和23.35%,主要为应对原材料供应紧张而备货。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2491.07万元、464376.77万元、515021.66万元和478275.9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
44.75%、51.37%、47.79%和39.1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38%、
68.78%、68.18%及67.53%,截至2022年9月末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
93822.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26476.96万元,
面临一定短期偿债压力。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投入建设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项目以及德赛电池储能
电芯项目等,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一期将投入使用,项目分三期布局全部达产产能为 20GWH。2022 年 1-9月,发行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较为明显,分别为67.48%及
69.16%,2021年两块业务产能利用率为91.95%、93.32%。产能利用
率下降原因是,2022年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较2021年出现下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
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
第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定价是否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
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的匹配性;(4)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形及其具体情况,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其处理情况,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应收账款按1-3个月、3-6个月、1年以内等
划分的账龄结构,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以及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7)结合物联网电源、SIP封装、储能电芯市场供需
状况、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新增和在建产能情况、技术发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相关在建和拟投入项目的市场前景,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新增产能不能消化风险,以及是否存在新增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风险;(8)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协议和特殊利益安排或者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被取代的风险。
第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4)(5)(6)(7)(8)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6)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
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定价是否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
其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报告期内,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他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
智能穿戴类35755.82-43.72%324188.072.28%316976.151.75%311535.02121.64%
平板/笔记
46394.82-36.80%305528.9110.79%275763.23-3.10%284587.6425.82%
本电脑类
电动工具、
智能家居和80012.13-6.52%380279.1429.85%292850.3914.50%255774.9771.04%出行类
1、智能穿戴类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 TWS 耳机、智能手表、AR/VR、智能手环等。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受核心客户影响较大。
(1)行业情况
智能穿戴设备作为消费电子行业的新生代成员,技术不断迭代升级,便携性与实用性大幅增强,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19 年、2020年、2021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分别为3.37亿台、4.45亿台及5.33亿台,
第4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2020年及2021年增速分别为32%及20%。但是,由于2020年和2021年可穿戴
设备市场急剧增长以及2022年具有挑战性的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压力下,2022年全年的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92亿台,同比下降了8%,这是近年来首次出现下降。智能穿戴设备市场头部效应明显,苹果领跑全球可穿戴设备市场。凭借Apple Watch 智能手表、AirPods 穿戴耳机在全球大受欢迎,使得苹果在全球穿戴设备市场份额超过30%。苹果2019年-2022年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分别为1.12亿台、1.51亿台、1.62亿台及1.46亿台,2020年、2021年、2022年增速分别为35.9%、6.8%及-9.6%。
2019-2022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单位:亿只)
635%
32%5.33
4.9230%
5
4.4525%
420%20%
3.37
15%
3
10%
25%
0%
-5%
-8%
0-10%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出货量 YoY
数据来源:IDC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主要是锂电池封装集成及电源管理系统,目前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于智能穿戴类锂电池业务数据未有单独进行披露。作为参考,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锂电池类业务与部分智能穿戴终端产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速对比情况如下:
第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可比公司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
歌尔股份--6308245.5092.27%3280910.6485.87%1765194.22107.34%
佳禾智能47853.085.83%217225.08-20.54%273371.643.03%265335.0117.54%
朝阳科技22055.27-19.86%138546.315.79%130961.8644.75%90471.529.31%
发行人35755.82-43.72%324188.072.28%316976.151.75%311535.02121.64%
注:歌尔股份数据为智能硬件类业务收入数据,歌尔股份智能硬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VR虚拟现实产品、AR增强现实产品、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家用电子游戏机及配件、智能家居产品等;歌尔股份2023年一季度未披露相关分部数据。
由于上述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产品结构有所差异,因此报告期内收入增速存在差异,上述公司收入整体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3)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与行业变动情况基本一致。2020年该类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长了121.64%,主要原因系:(1)受益于当年新兴消费电子穿戴设备的流行,发行人下游客户2020年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快速提升;(2)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2019年度之前主要收入来源于腕
式设备锂电池业务,2019年下半年开始介入到核心客户耳戴式设备锂电池业务,
2020年度相关业务份额有所提升。2023年一季度,由于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
景气度下降,智能穿戴产品需求量下降,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核心客户订单需求量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该类业务销售收入下降较快。
2、平板/笔记本类业务
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受核心客户影响较大。
(1)行业情况近年来,远程办公和网络教学模式的普及带动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销量大增。根据 TechInsights(前身 Strategy Analytics)及 IDC 研究,2019-2021 年
第6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全球笔记本电脑及平板出货量持续上升,2022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及平板需求从高点回落,出货量有所下降。根据 IDC 公布的最新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全球平板出货量为 3070 万台,同比下降了 19.1%。根据 TrendForce 报告,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2023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39%。
2019-2022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和平板出货量(单位:亿台)
3.0030%
2.68
25%
2.5024%2.272.2020%
2.0015%
1.72
1.641.6812%1.63
1.4410%
1.50
5%
1.000%
-5%
0.50
-10%
-12%
0.00-15%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 笔记本/平板合计YOY
数据来源:IDC,TechInsights(前身 Strategy Analytics)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与行业可比公司相近业务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可比公司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金额增速注
欣旺达----541911.1830.57%415035.4343.38%
发行人46394.82-36.80%305528.9110.79%275763.23-3.10%284587.6425.82%
注:欣旺达2020-2021年数据为年报笔记本电脑类收入数据;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欣旺达未单独披露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收入数据。
(3)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2019-2021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远程教育以及居家办公等消费需求
第7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的带动下保持高速增长,行业可比公司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收入变动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客户结构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销售收入受核心客户不同产品型号最终销售情况影响较大。2023年一季度,由于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景气度持续下降,平板/笔记本产品需求量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该类业务销售收入出现下降。
3、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电动工具、智能家居中的扫地机器人及吸尘器、智能出行的电动两轮车及平衡车产品。
(1)行业情况
根据 EV Tank 和伊维经济研究院统计,2019-2021 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持续增长,从4.6亿台增长到5.8亿台,复合增长率约为12%。随着电动工具小型化、便捷化发展,无绳电动工具已成主流趋势,渗透率持续增长,带动锂电池需求提升。根据 EVTank 数据,全球无绳类电动工具出货量从 2011 年约 0.89 亿台提高至2021年3.77亿台,占全球电动工具总出货量从约29.8%提升至65.0%,其中锂电电动工具产量从2011年的0.63亿台提高到2021年的3.53亿台,占无绳类电动工具产量从 70%提高到 94%,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根据 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从企业竞争格局来看,全球电动工具企业市场份额仍相对集中,
2021年电动工具行业前四企业(分别为百得、创科、博世和牧田)占据了全球接
近50%的市场份额。
智能家居方面,随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智能化家居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家居智能化和无线化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是具有代表性的智能家居产品,呈高端化、智能化、无线化升级趋势。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
2016-2021 年,全球吸尘器市场零售量由 1.18 亿台增加至 1.48 亿台,CAGR 为4.5%。据 Euromonitor 统计,2021 年全球扫地机器人零售总量超过 1500 万台,
过去五年 CAGR 超过 20%。
第8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在电动两轮车、平衡车等智能出行方面,锂电池作为轻型动力电池也存在庞大的市场空间。新国标实施、锂电池经济性持续提升、共享电单车投资需求带动电动二轮车锂电池需求增长,锂电池在智能出行方面渗透率逐步上升。根据 EVTank 数据,锂电池电动两轮车的渗透率从 2016 年的 8%上升至 2021 年的 24%,带动电动两轮车用锂电池出货量提升至 13.1GWh。EVTank 认为,电动两轮车锂电化长期趋势不变,预计2026年锂电池电动两轮车渗透率将接近50%,市场空间广阔。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主要系锂电池封装集成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对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该类业务数据进行单独拆分披露。作为参考,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锂电池业务与相关行业部分终端产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增
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增长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率
莱克电气----592224.3624.60%475316.396.85%
科沃斯--1532476.2817.11%1308600.7480.90%723375.6536.17%
石头科技--634611.5013.22%560522.0426.93%441591.295.02%
九号公司--1000366.199.63%912476.3452.21%599499.2130.84%
发行人80012.13-6.52%380279.1429.85%292850.3914.50%255774.9771.04%
注:1、莱克电气2020-2021年收入金额为年报园林工具及环境清洁电器收入分部数据,
2022年莱克电气调整收入分部披露,未有可比数据;
2、科沃斯收入金额为年报家电行业收入分部数据;
3、石头科技收入金额为年报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收入分部数据;
4、九号公司收入金额为年报智能短交通收入分部数据;
5、上述可比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未披露相关分部数据。
报告期内,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行业终端产品上市公司整体景气度较高。但由于上述上市公司产品细分领域、客户结构有所差异,相关业务收入增速有所差异。发行人2020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收入增速较快,
第9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主要系2020年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百得份额逐步提升,收入持续增长,其次2020年导入了新客户高壹工机且其同年进入了公司该类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3)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挥自身在消费电子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领域的领先技术和管理优势,着力拓展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业务。发行人目前已切入百得、创科(TTI)、博世(BOSCH)、牧田(MAKITA)、高壹工机(HIKOKI)、宝时得(Positec)、格力博(Greenworks)等全球一线电动工具厂
商的供应链,并不断提升在相关厂商中的产品份额;同时发行人也进入了国内主流或新锐的智能家居及出行类厂商供应链,为纳恩博提供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为石头科技扫地机器人等相关产品提供整机装配业务。
2020-2022年,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及出行类产品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一季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景气度下降影响,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锂电池业务出货量有所下降,与行业发展情况基本一致。
(二)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定价是否公允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主要客户品牌及主要新增客户(报告期内各期各类业务新增并进入前五大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各注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品牌报告期内主要新增客户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占比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
智能穿戴类苹果90%以上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板/笔记本
苹果、华为、荣耀等荣耀终端有限公司95%以上电脑类
BLACK & DECKER(百得)、高壹工机
电动工具、(HIKOKI)、石头科技、纳恩博、科沃
智能家居和高壹工机亚洲有限公司50%以上
斯、追觅、Shark Ninja、宝时得出行类(Positec)、福维克(Vorwerk)等
注:以上主要新增客户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下同。
第1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其中,报告期内主要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1、智能穿戴类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禾智能(300793.SZ),成立于 2013 年,2019 年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佳禾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内领先电声产品制造商。公司已为 Harman、Beats、House of Marley、V-Moda、Pioneer、JVC 等国际知名客户和万魔声学、联想、喜日电子、安克、科大讯飞等国内知名客户开
发和制造一系列电声产品,为喜马拉雅 FM、小米、咪咕等品牌制造了小雅 AI 音箱、Mobius 全语音人工智能耳机、小问智能耳机 Ticpods Free 等引领国内智能
电声发展潮流的产品,系国内智能电声领域领先的研发和生产合作商。
佳禾智能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年新增)智能穿戴类业务合作客户,并在2020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对其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1.68%、
4.82%、1.19%及0.96%。2022年,佳禾智能实现营业收入21.72亿元,2022年发
行人对其销售收入占佳禾智能营业成本比重约为2.15%。
(2)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科技(002981.SZ),成立于 2005 年,2020 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朝阳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为下游电声产品品牌商、智能终端厂商提供各类智能或具备特殊功能的耳机产品,如智能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TWS 耳机、高防水等级蓝牙运动耳机、主动降噪耳机等,并为下游电声产品制造商生产高质量电声配件。自2005年成立以来,朝阳科技在电声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已与多家大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进了苹果、Beats、三星、小米、魅族、华硕、微软、安克等知名智能终端及电声品牌商的供应链。
朝阳科技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年新增)智能穿戴类业务合作客户,并在2021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对其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1.29%、
第1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4.54%、0.99%及0.37%。2022年,朝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3.85亿元,2022年发
行人对其销售收入占朝阳科技营业成本比重约为2.82%。
2、平板/笔记本电脑类
(1)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荣耀 HONOR 品牌创立于 2013 年,是全球领先的智能终端提供商。荣耀终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020年11月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整体出售旗下荣耀 HONOR 的全部业务资产,荣耀正式作为独立品牌进行运营。发行人自
2021年与荣耀终端有限公司逐步开展平板/笔记本电脑方面的业务合作,同年其
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对其平板/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5.96%、3.80%及
7.07%。
3、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
(1)高壹工机亚洲有限公司
HiKOKI 高壹工机由原日立工机改名而来,是工机控股株式会社旗下专业电动工具品牌,旗下商品品牌除“高壹工机(HiKOKI)”外,还拥有“MetaboHPT”,“三京(SANKYO)”,“克拉特(CARAT)”,“田中(TANAKA)”以及“闽日(Hit-Min)”等知名品牌。工机控股株式会社成立于 1948 年,前身日立工机株式会社是日立集团中专业从事电动工具、引擎工具以及生命科学仪器的设计制造商。高壹工机亚洲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年新增)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合作客户,并在2020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发行人对其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
出行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11.48%、14.76%、9.83%及11.61%。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均为相关领域知名终端厂商或品牌生产厂商,发行人与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发行人与该部分客户合作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发行人产品均实现了最终销售,发行人对相关客户的销售收入与客户规模具有匹配性。
第1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双方合作均有签订相关框架合同或订单,相关交易真实,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与上述主要新增客户签订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签订客户名称合同模式合同期限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交易长期框架2020年4时间结束之日失效。除非一方于在本协议期限客户一协议月或任何后续更新的期限届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新的协议。
客户二订单--
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且长期有效,除非长期框架2021年1荣耀终端有限公司(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2)双方签订了新协议月的相同主题的协议以取代本协议。
本协议自任何一方在以下空白处最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长期框架2020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限届满前至少3个月向另一客户四
协议11月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否则本协议将在相同的条款和条件下自动延长1年,随后的续展应以同样的方式进行。
由于下游客户均为知名终端厂商或品牌生产厂商,有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下游客户一般会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供货,定价公允。
(三)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发行人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业务中,除平板/笔记本电脑类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细分产品毛利率情况。作为参考,发行人对智能穿戴类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分别选取行业内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芯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项目上市公司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1-3月
笔记本电脑和平欣旺达未披露未披露8.52%9.47%
板电脑类发行人1.96%6.11%4.54%6.93%
紫建电子9.22%20.80%32.42%37.66%智能穿戴类
发行人7.73%8.45%7.57%7.23%
电动工具、智能蔚蓝锂芯未披露19.10%28.23%23.55%
家居和出行类发行人11.37%14.73%14.85%13.60%
注:1、欣旺达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类毛利率为其锂离子电池模组中笔记本电脑类业
务毛利率,欣旺达2022年年报调整收入分部,未单独披露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毛利率;
2、紫建电子主要从事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以各类小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蓝牙耳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
第1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手环、VR/AR眼镜等)、智能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车载记录仪等;
3、蔚蓝锂芯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毛利率为其锂电池行业业务毛利率,其锂电
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小型动力系统,尤其在倍率型动力工具锂电池领域,是进入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公司供应链的小型动力电池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毛利率低于欣旺达,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要从事封装集成业务,从客户处接受订单,向电芯厂采购电芯,生产加工成电池包交付给客户,电芯采购成本为主要的生产成本之一。而欣旺达笔记本电脑类业务具备自产电芯,其生产的锂电池部分使用自产电芯,因此其毛利率包含电芯业务及封装集成业务,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毛利率低于紫建电子相关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该类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而紫建电子主要从事智能穿戴领域锂电池电芯业务,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毛利率低于蔚蓝锂芯相关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该类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而蔚蓝锂芯相关业务主要生产电动工具、无绳吸尘器等领域用的小型圆柱动力锂电池电芯,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二、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300207.SZ 欣旺达 13.68% 13.84% 14.69% 14.86%
000049.SZ 德赛电池 8.68% 9.85% 9.37% 8.67%
2020-2022年,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小幅上升,主要原因系:(1)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促进发行人毛利率逐年小幅上涨;(2)国际手机厂商产品采用新型电池包需求增加,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且部分国产手机厂商受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导致其出货量下降,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国际手机厂商业务占比提高。2023年一季度,发行人及可比公司欣旺达毛利率均有所下滑,其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其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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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业务模式与欣旺达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自产电芯业务。而发行人可比公司欣旺达具备自产电芯,其生产的锂电池封装集成产品部分使用自产电芯,其毛利率包含电芯业务及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因此相较于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欣旺达业务模式综合毛利率受到电芯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大,导致发行人与其毛利率变动趋势产生差异。
由于 A股无单纯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可比上市公司,因此选取境外上市的与发行人业务模式较为相似的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399.HK 锐信控股 7.18% 7.26% 6.21%
6121.TWO 新普 16.03% 14.25% 11.70%
3211.TWO 顺达 8.90% 7.87% 10.70%
平均值10.70%9.54%9.79%
000049.SZ 德赛电池 9.85% 9.37% 8.67%
由上表可见,与境外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的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不存在明显异常,且其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情况一致。
(二)发行人产品结构与欣旺达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智能手机
228545.9053.29%993586.9745.68%924306.9747.47%1002277.7751.67%
类智能穿戴
35755.828.34%324188.0714.91%316976.1516.28%311535.0216.06%

电动工具、
智能家居80012.1318.66%380279.1417.48%292850.3915.04%255774.9713.19%和出行类笔记本电
脑和平板46394.8210.82%305528.9114.05%275763.2314.16%284587.6414.67%电脑类
其他38126.778.89%171329.527.88%137188.697.05%85607.054.41%
合计428835.43100.00%2174912.61100.00%1947085.43100.00%1939782.45100.00%
第1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2020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可比公司欣旺达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注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消费类电池3201543.0661.38%----
储能系统类45494.680.87%----
手机数码类--2079475.6655.66%1640380.4655.25%
笔记本电脑类--541911.1814.51%415035.4313.98%
智能硬件类--500699.8013.40%636752.2021.45%
电动汽车电池类1268651.9324.32%293288.497.85%42836.771.44%
精密结构件类--217990.035.84%165006.405.56%
其他700537.2613.43%102507.202.74%69219.542.33%
合计5216226.93100.00%3735872.35100.00%2969230.79100.00%
注:1、可比公司欣旺达于2022年度调整分产品营业收入分类;其未披露2023年1-3月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
由上述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对比可知,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在产品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虽然智能手机类产品、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类等消费电子产品均为发行人和可比公司欣旺达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但双方其他产品结构占比及对应毛利率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收入在其营业收入结构中占比分别为13.19%、15.04%、17.48%和18.66%,而2020年至2021年可比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类和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收入在其营业收入结构
中占比分别为7.00%和13.69%,2022年其单独电动汽车电池类产品占比已达到
24.32%,上述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产品结构差
异导致发行人与欣旺达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产生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3.60%、
14.85%、14.73%和11.37%,其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255774.97万元、292850.39
万元、380279.14万元和80012.13万元。发行人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毛
第16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利率贡献率不断上升,促进发行人毛利率逐年小幅上涨。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毛利毛利毛利率毛利率贡毛利毛利率贡毛利毛利率毛利率贡毛利毛利率率贡率贡献率献变动率献变动率贡献率献变动率贡献率献率
-0.40个百0.27个-0.15个
智能手机类7.48%3.99%9.60%4.39%8.68%4.12%8.26%4.27%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0.62个百0.03个0.07个
智能穿戴类7.73%0.64%8.45%1.26%7.57%1.23%7.23%1.16%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电动工具、智能-0.45个百0.34个0.44个
11.37%2.12%14.73%2.57%14.85%2.23%13.60%1.79%
家居和出行类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笔记本电脑和-0.65个百0.22个-0.38个
1.96%0.21%6.11%0.86%4.54%0.64%6.93%1.02%
平板电脑类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0.94个百-0.37个0.71个
其他19.26%1.71%9.82%0.77%16.13%1.14%9.77%0.43%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1.17个百0.48个0.70个
合计8.68%8.68%9.85%9.85%9.37%9.37%8.67%8.67%分点百分点百分点
注1:毛利率贡献率=产品毛利率*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100%。
注2:毛利率贡献变动=本期毛利率贡献率-上期毛利率贡献率。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可比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类产品毛利率
分别为-14.85%、-0.87%和10.28%;2020年度至2021年度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毛
利率分别为12.09%和18.69%,相关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对其综合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导致发行人与其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产生差异。
综上,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差异主要系公司业务模式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215.79万元、
48040.95万元、39093.41万元和107708.21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4412.102280011.021961430.331896502.55
收到的税费返还13490.7645232.6325602.5622384.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224.5728698.8327026.1842822.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9127.432353942.492014059.071961709.09
第17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1526.132086734.521789329.581666913.5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054.13157775.52123248.19105979.80
支付的各项税费5174.3726168.6420442.4225813.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64.6044170.4032997.923478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419.232314849.071966018.12183349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708.2139093.4148040.95128215.79
(一)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的具体原因
整体而言,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主要原因系:
(1)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产品结构变化,电动工具类等产品营业收入
及其占比不断上升。由于主要电动工具客户的信用期为75-110天,发行人其他产品品类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集中在45-60天,主要电动工具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加。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增加额占发行人整体应收账款增加额的比例分析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应收
-115.8610822.9310773.32账款增加额
整体应收账款增加额-59190.1450518.5073016.27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应收
账款增加额占整体应收账款增加额-21.42%14.75%比例
(2)为避免不确定性因素对产业链供给稳定性造成的冲击,应客户稳定供
应链的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适当延长生产备料周期。目前,随着供应链逐渐趋于稳定,备料周期逐步恢复常态。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生产备料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第18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单位:万元、天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原材料147650.04138733.4187137.72
委托加工物资--5183.24
在途物资-328.50627.23
周转材料1365.63540.16-
生产备料合计149015.67139602.0792948.19
采购总额1810603.051700140.411596302.10注1
原材料周转天数29.0924.9619.50
注1:原材料周转天数=365天÷[采购总额/(期初生产备料合计+期末生产备料合计)*2]。
具体而言,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如下: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
2020年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周期为45天至120天之间,年末应收账款与四季度营业收入关联度较大。发行人2020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861.28万元,同比增幅12.34%,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年末增长73016.26万元,增幅18.49%。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20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受电芯及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延长备料及备货周期,导致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增加,采购支出增加。发行人2021年末存货余额为265197.76万元,较2020年末存货余额增长90964.35万元。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相对较低,主要系部分客户为应对供应链稳定需求,要求发行人延长备料周期,公司2022年末存货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发行人2022年末存货余额为298015.84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2818.08万元。
(二)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如下:
第19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74412.102280011.021961430.331896502.55
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428835.432174912.611947085.431939782.45
占比133.95%104.83%100.74%97.77%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2020年度外,其余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高于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7%,整体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匹配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41526.132086734.521789329.581666913.51
支付的现金
营业成本391617.161960630.751764740.721771582.82
占比112.74%106.43%101.39%94.09%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匹配性良好。其中,2020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成本,主要原因系:1)2020年四季度由于客户需求持续增长,超出预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861.28万元,导致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32676.91万元;2)2020年末应付材料等款项较2019年末增长28098.42万元,且发行人2020年度应收票据背书抵减应付货款24231.70万元。
2022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高于当期营业成本,主要原
因系部分客户为应对供应链稳定需求,要求发行人延长备料周期,公司2022年末存货储备增加,2022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2818.08万元,同时由于提前备料形成的应付账款根据原有账期进行支付,发行人2022年末应付材料等款项较2021年末减少103948.86万元,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第2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2023年1-3月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高于当期营业成本,
主要系发行人由于提前备料形成的应付账款根据原有账期进行支付,发行人2023年3月末应付材料等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170175.67万元,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708.2139093.4148040.95128215.79
净利润6689.6285234.8379394.4874027.69
差异101018.59-46141.42-31353.5354188.1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有所差异,主要差异原因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231.15197.03379.771132.61
资产减值准备787.837910.923325.321826.7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8819.4527170.2424307.6722258.31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915.243490.251641.15-
无形资产摊销298.611034.98847.15733.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35.785235.762985.032102.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3.20117.45502.98-183.88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24.31159.43130.20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63.20-1692.00-1179.363524.94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461.8623436.1413418.3620734.6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93.35522.74-681.71-1583.2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1604.53-2542.89-726.02287.90“-”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936.721715.321088.991165.14“-”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94086.17-40379.60-91316.6030226.56
列)
第2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56826.5727673.88-53663.21-56687.89“-”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76747.31-99486.9466305.0926798.41“-”号填列)
其他--569.001252.441721.28
合计101018.59-46141.42-31353.5354188.10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来自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存货的变动,其主要变动原因系基于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动,具备商业实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具有匹配性。
四、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形及其具体情况,
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其处理情况,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114252.2356.37147650.0449.54138733.4152.3187137.7250.01
在产品6198.563.064412.731.482099.290.793834.822.20
库存商品79144.8139.05142965.0647.97121446.4645.8076608.2743.98委托加工
------5183.242.97物资
发出商品--1622.390.542049.940.77842.140.48
在途物资1137.390.56--328.50.12627.230.36
周转材料1941.680.961365.630.46540.160.20--
合计202674.68100.00298015.84100.00265197.76100.00174233.41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93%,其中库存商品主要构成为锂电池成品、电源管理系统成品等,原材料主要构成物料为生产所需的锂电池电芯及各类电子元器件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结构基本稳定。
第2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一)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形及其具体情况
公司设有原材料仓、成品仓、保税仓等,存货在各仓库分库位、分区域,分类别、分标识状态,分型号区分储存。公司大部分的存货都存放在公司自有和租用的仓库,由公司保管。
因客户需求,公司部分库存商品采用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模式的管理方式,该模式为公司在 VMI 仓内租赁了对应的仓位委托中介物流货公司进行管理,方便公司快速响应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 VMI 仓存货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VMI仓地占比占比占比存占比存点金额存货金额金额存货金额货余额货余额余额余额
郑州9987.194.9333458.0511.2314228.215.374109.142.36
昆山10021.744.9414831.704.9818502.966.9815879.139.11
深圳2558.731.2610713.653.593741.811.41755.500.43
成都6239.533.085980.982.017683.632.904680.692.69
太原1310.030.651770.850.593163.341.193378.621.94
泰国192.170.09474.600.16----
越南261.770.13349.790.12----
重庆151.630.07163.480.051683.730.631943.871.12
昆明4.060.003.960.00----
嘉兴2.900.00------
合计30729.7515.1667747.0622.7349003.6818.4830746.9517.65
(二)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其处理情况
公司为加强财产管理,确保盘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盘点工作质量,保证各项盘点数据的真实准确,加强盘点人员的工作责任,给合公司情况,特制定了财产盘点制度。公司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盘点方式:(1)月末盘点,存货管理部门每月末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自盘,并将盘点结果上报财务部。
(2)月份抽盘,由公司财务部对存货管理部门自盘情况进行检查,对存货随机抽样盘点。(3)年中和年终盘点,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
第2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员的盘点工作小组,负责领导与统筹本公司盘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选派骨干人员形成执行小组,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点。
公司年中和年终盘点主要采取静态盘点的方法进行全面盘点,盘点过程分为初盘、复盘和监盘。初盘由各相关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库存原材料、成品由仓库负责,在产品由各制造车间负责,对存货进行100%全盘;复盘一般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负责,或由非该盘点项目的人员对其进行复核性盘点。复盘比例:电芯100%全盘,成品、保护板、贵重材料70%以上,其他材料30%以上;监盘则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或上级领导机构人员担任。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所在了解和评价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了解各期末存货类型、存放地点的基础上,抽取公司单位价值高、期末存货余额大的存货进行监盘,同时对公司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存放在 VMI 仓库的存货执行发函程序、利用境外其他会计师工作核查公司境外期末存货情况。各期末存货监盘、函证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
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监盘比例66.4367.6972.03
发函补充核查比例3.9612.786.96
利用境外其他会计师工作核查比例3.242.942.37
合计73.6383.4181.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门根据盘盈、盘亏等差异情况以及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定盘点总结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盘点差异处理。公司报告期的盘点差异很小,主要系原材料的尾数差。
(三)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进行生产和销售,公司先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客户根据生产计划向公司发出确定型号和数量的销售订单。公司按销售订单安排原材料的采购以及加工生产,公司的存货绝大部分都有相对应的约定价格的订单,且订单价格能覆盖产品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第24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相关税费。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很大程度上拥有供应链主要各环节的定价权,一般会对公司销售合同价格和对应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同步调整,所以产品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未有明显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在手订单金额457668.47409579.16383758.59381230.94
存货余额202674.68298015.84265197.76174233.41
订单支持率225.81137.44144.71218.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均高于存货余额。
2、报告期期末公司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6个月以内182609.3790.10280743.5794.21257441.7297.08170059.1397.60
7-12个月14327.307.0712943.484.346220.562.352220.481.27
1-2年5131.072.534232.821.421152.500.431105.860.63
2年以上606.930.3095.980.03382.980.14847.940.49
合计202674.68100.00298015.84100.00265197.76100.00174233.41100.00
如上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的存货库龄在6个月以内的存货超过90.10%,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良好。2022年12月末和2023年3月末,库龄超过6个月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电芯、IC 和 MOS,主要系由于 2021 年以来,电芯等物料存在物料短缺、涨价等风险,公司为应对相关风险而进行的战略备料。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计量。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
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第2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综合考虑以下特殊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少部分关键原材料(如电芯等)为锁定长期供应价格进行了战略备料,在没有相应订单的情况下考虑市场价格波动而面临减值的风险;(2)因客户订单取消,库存原材料或商品无法再行销售的,则全额计提减值或经批准作报废处理;(3)对于存放待返修的材料和商品、已销退返商品、在线不良品和在线待报废品,公司结合库存类别并根据实际情况按10%-100%的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公司定期分析库龄情况,对超期未流转的战略备料逐一分析原因,区分不同存货类型和呆滞原因,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跌价跌价跌价跌价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准备准备准备
原材料114252.234005.28147650.044296.98138733.413625.8787137.722741.65
在产品6198.56-4412.73-2099.29-3834.82161.90
库存商品79144.812075.46142965.062251.91121446.463265.3276608.271397.55委托加工物
------5183.24-资
发出商品--1622.39-2049.94-842.14-
在途物资1137.39---328.50-627.23-
周转材料1941.68-1365.63-540.16---
合计202674.686080.74298015.846548.89265197.766891.19174233.414301.09
(2)库龄超过6个月的存货及其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龄跌价跌价跌价跌价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准备准备准备
超过6个月20065.313458.9617272.273584.537756.044801.954174.282286.71
由于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在40-70天左右,存货周转速度快,库龄6个月以内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很少。公司6个月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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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电芯、IC 和 MOS,此类存货系公司应对物料短缺、涨价风险做的备料。报告期电芯、IC、MOS 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序号主要材料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电芯19.3919.9719.5521.37
2 IC 1.36 1.12 1.14 0.99
3 MOS 0.73 0.67 0.59 0.65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品,公司锂电池产品下游覆盖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储
能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品类型较多,不同产品使用的电芯品类亦有所差异。
其中,智能手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电芯单价较高,智能穿戴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及智能出行等产品使用的电芯单价较低。发行人电芯2021年的采购均价下降 8.52%,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采购均价相对稳定。IC、MOS 系也因产品类别的不一样,价格存在差异,其用于消费类的平均单价要低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储能等产品,随着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储能等产品业务量增加导致需求增加,报告期发行人 IC、MOS采购均价整体呈震荡上涨趋势。公司库龄超过 6个月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54.78%、61.91%、20.75%和17.24%,基本能覆盖因价格变动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证券简称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存货跌价准备欣旺达未披露6.30%2.98%4.78%
计提比例德赛电池3.00%2.20%2.60%2.47%
欣旺达0.935.125.005.51注存货周转率
德赛电池1.607.138.249.54
注:2023年1-3月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2021年末公司与欣旺达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差异较小,2020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欣旺达,原因主要是:业务类型存在差异,欣旺达的业务类型包括电芯业务、封装集成业务及智能硬件加工等,公司的该类业务主要为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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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业务,2020年、2022年末欣旺达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库存商品,根据公开披露资料,欣旺达2020年汽车及动力电池业务毛利率和净利润均为负值,存货跌价准备或受该业务的影响;2022年末系欣旺达计提了6.22亿的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其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货流动性更强。
综上,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周转率等情况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进行了补
充披露:
“(三)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9932.32万元、258306.57万元、291466.95万元和196593.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80%、
23.97%、23.29%和17.29%,整体存货金额占比较高。2020-2022年,发行人原材
料持续增加,主要系受原材料紧张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为了满足客户诉求及确保生产顺畅,公司适当延长备料周期,导致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增加。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存货仍可能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301.09万元、6891.19万元、6548.89万
元和6080.74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2.47%、2.60%、2.20%和3.00%。尽管公司已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但是由于近年来宏观经济存在一定波动且市场竞争有可能加剧,公司仍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影响整体利润的风险。”五、应收账款按1-3个月、3-6个月、1年以内等划分的账龄结构,超出信
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第28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一)应收账款按1-3个月、3-6个月、1年以内等划分的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个月以内271943.4290.85421035.1991.66488527.1994.22447326.9795.58
3-6个月26917.668.9935556.947.7426358.545.0816242.163.47
6个月-1年68.760.022320.260.5171.660.0123.010.00
1-2年83.690.03113.990.02215.860.041696.840.36
2-3年----1502.730.29641.350.14
3年以上305.810.10305.810.071846.350.362073.500.44
合计299319.34100.00459332.19100.00518522.33100.00468003.83100.00
减:坏账准
340.74-572.03-3500.67-3627.06-

合计298978.61-458760.16-515021.66-464376.77-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账龄
3个月以内占比均超过90.85%。公司整体客户质量良好,历史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应收账款风险较低。
(二)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超期应收账款余额12170.6614093.3212200.0311313.55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4.073.072.352.42
计提的坏账准备340.74572.033500.673627.06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
11892.5213815.088775.857159.08
期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
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7989.5913566.438649.567117.27注额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
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67.1898.2098.5699.42例
注: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公司对于超出信用期的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或经营情况进行单独信用风险
评估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公司超出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超过98.20%,整体回收
第29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情况良好。2023年3月31日期后回款率低系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
30日,期后回款时间较短。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78.14278.243424.184154.47
坏账准备278.14278.243424.183532.17
计提比例100.00100.00100.0085.02
公司每年对上述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或经营情况进行单独信用风险评估,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
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与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匹配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是否属于当序客户名称期末余额期末余额的收入金额占收入比例期前五大客号比例户
1第一名88523.5229.57227291.0353.00是
2第二名20042.576.7022686.975.29是
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
317413.185.8212124.652.83是

4第四名17291.205.787129.101.66否
惠州石头智造科技有
510871.183.639671.812.26否
限公司
合计154141.6551.50278903.5665.04公司2023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一致。其
中,第四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利率及订
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惠州石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前十大客户。
第3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是否属于当序占收入客户名称期末余额期末余额的收入金额期前五大客号比例比例户
1第一名173754.7937.831120572.5151.52是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
226088.545.6851453.552.37否
公司
3第三名25211.895.4998924.994.55是
4第四名21639.984.7137454.051.72否
5第五名18441.694.0157817.612.66是
合计265136.8957.721366222.7162.82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一致。
其中,第四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利率及订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该期末 SIP 业务的销售量增加,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
3、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是否属于序占收入客户名称期末余额期末余额的收入金额当期前五号比例比例大客户
1第一名221738.6642.76878890.8045.14是
2第二名26401.205.0952163.162.68否
3第三名25126.104.85115983.405.96是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
418180.693.5156592.692.91是
限公司
5第五名16993.243.2844298.762.28是
合计308439.8859.491147928.8158.96公司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中有四名客户属于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其中,第二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利率及订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第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属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当期前五大客户。
第3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4、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是否属于序占收入客户名称期末余额期末余额的收入金额当期前五号比例比例大客户
1第一名212034.1345.31882033.7245.47是
2第二名39260.698.39313692.8416.17是
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
315008.593.2167452.393.48是

4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12568.942.6834177.521.76是
5第五名12052.762.5725743.701.33是
合计290925.1162.161323100.1768.21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一致。其中,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第五名客户的同一控制下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均属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当期前五大客户。
(四)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
发行人各期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9319.34459332.19518522.33468003.83注1
应收账款增长比例-24.67%-11.42%10.79%18.49%
营业收入428835.432174912.611947085.431939782.45注2
增长比例-12.53%11.70%0.38%5.18%
注1:2023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增长比例系与2022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较。
注2:2023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系与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比较。
2020年末、2021年末应收账款增长比例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其主要原
因:(1)发行人产品结构变化,电动工具类等产品营业收入及其占比不断上升。
由于发行人除电动工具类产品外其他品类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集中在45-60天,电动工具客户的信用期主要为75天以上,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加;(2)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周期为45天至120天之间,年末应收账款与四季度营业收入关联度较大。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客户消费电子产品终端销售情况良好,四季度销售量增加,发行人2020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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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72861.28万元,同比增幅12.34%,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长
73016.26万元,增幅18.49%。
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应收账款增长情况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22年度第四季度及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减少61160.78万元和61405.26万元,同比减幅分别为8.93%和12.53%,导致发行人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59190.14万元,减幅11.42%,
2023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98012.56万元,减幅24.67%。
(五)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单位:%、次/年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证券简称项目注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
23.5223.8622.8925.29
欣旺达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3.764.974.654.71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
17.4521.0926.4523.94
例德赛电池
应收账款周转率4.524.473.984.53
注:2023年相关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如上表所示,2020年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欣旺达不存在显著差异。2023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低于欣旺达6.07%、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欣旺达0.76次/年,主要系由于欣旺达的业务类型包括电芯业务且细分产品结构及具体客户构成与公司存在差异,导致公司与欣旺达的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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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
299319.34459332.19518522.33468003.83
额应收账款账面价
298978.61458760.16515021.66464376.77

期后回款122758.17447239.04515506.63465072.60注1
期后回款比例41.0197.3799.4299.37注2
期后回款比例41.0697.49100.09100.15
注1:期后回款比例=期后回款/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0%。
注2:期后回款比例=期后回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客户资信良好,期后回款及时,截至2023年4月30日,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超过97.37%,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良好。2023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低系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期后回款时间短于大部分客户的信用期。
(七)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在综合考虑客户历史信用记录、现时经营状况和账龄分析等因素的基础
上评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客户信用或经营情况明显恶化的客户,公司进行单项信用风险评估,对于其他客户则按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上,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均是按照单项计提和账龄组合计提方式,在账龄组合计提比例上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2-3年3年以上
欣旺达0.005.0010.0030.00100.00
德赛电池0.0010.0020.0050.00100.00
欣旺达与公司均以智能手机类电池为主,客户构成较为相近。与欣旺达相比,公司6个月以上坏账计提比例高,整体更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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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二)应收款项风险”进行了披露
“(二)应收款项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4376.77万元、
515021.66万元、458760.16万元和298978.61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
例为51.37%、47.79%、36.66%和26.29%,整体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且应收账款对手方相对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3627.06万元、3500.67万元、572.03万元和340.74万元。若公司不能对应
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则公司可能因宏观政策及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重要客户自身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发生不利变化。”六、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以及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稳定,流动资产可以充分覆盖有息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负债情况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32022年度/2022年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
项目年3月31日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37334.861251455.341077693.75903929.09
负债总额708335.23829016.92734759.64621695.90
流动资产707927.83864334.47825104.97717063.04注
有息负债357212.58329012.00157769.24114727.40资产负债率(合
62.2866.2468.1868.78并)(%)
注: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总资产及总负债整体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
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78%、
68.18%、66.24%和62.28%,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资产负债结构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717063.04万元、82510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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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334.47万元和707927.8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9.33%、76.56%、
69.07%和62.24%,整体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息负债分
别为114727.40万元、157769.24万元、329012.00万元和357212.58万元,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有息负债规模有所上升,但发行人整体流动资产仍能较好覆盖有息负债,预计不会出现长期资产无法短期变现所导致的重大债务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现金流情况良好,具备自我造血功能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2年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
项目
2023年3月31日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7708.2139093.4148040.95128215.79
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0741.43-146134.19-78823.96-40025.40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6444.82141556.456100.94-85069.65
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2232.5436876.84-25348.581175.38
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31462.9659230.4222353.5847702.16
价物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显示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自我造血功能;发行人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近年来行业发展较好,公司新增部分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所致;发行人2021年及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及投资需求,债务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除2021年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保持各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整体现金流情况良好。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均维持在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及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20232022年度/2022年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
项目年3月31日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428835.432174912.611947085.4319397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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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3月/20232022年度/2022年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
项目年3月31日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355.4286620.9079376.5466969.22
的净利润注
利息保障倍数(倍)1.605.428.455.67
流动比率(倍)1.521.391.271.19
速动比率(倍)1.100.920.870.91
注:发行人2023年1-3月利息保障倍数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939782.45万元、1947085.43万元、
2174912.61万元和428835.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6969.22万元、79376.54万元、86620.90万元和7355.42万元。发行人2020年度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稳步提升,经营情况良好。2020年至2022年度,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67、8.45和5.42,其中,2021年度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2020年度有所提升,2022年度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与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整体利息偿付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为稳定,整体偿债能力指标不存在重大异常,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
(四)发行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及融资渠道,可以满足其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
根据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发行人2023年度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资金需求
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 32410.13
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11000.00
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一期)112169.41
合计155579.54
发行人2023年度在建及拟建项目整体资金需求较大,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丰富的银行融资渠道,银行整体授信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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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计银行授信132.99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34.03亿元,可使用98.96亿元,整体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较高,预计发行人可使用的融资额度可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投资发展的需要,不会导致其出现重大偿付风险。
(五)发行人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稳定,偿债能力指标良好,融资渠道较多且融资能力较强。发行人整体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
此外,本次配股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减轻发行人偿债压力,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债务偿付能力。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的相关分析,详见本回复之“问题
2”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中相关回复。
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一)短期债务偿还风险”进行了披露
“(一)短期债务偿还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规模分别为621695.90万元、734759.64万元、
829016.92万元和708335.23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78%、68.18%、
66.24%及62.28%。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滑,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83702.0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
35746.67万元,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未来,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具有一
定资金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短期资金压力。若公司及相关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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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
和出行类等行业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了解相关业务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
2、获取报告期内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业务主要新增客户销售收入情况;通过企查查、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核查该部分客户的基本情况及客户规模;查阅发
行人与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签订的合同情况;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该部分客户定价原则及定价机制;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
告、公告等相关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原因;
3、针对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公告等相关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毛利率变动原因;获取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及
成本、毛利率数据;
4、针对发行人存货情况,了解和评价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查阅
了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各类存货构成、变动、库龄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存货年度盘点报告;对发行人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存货情况执行抽盘、监盘、函证程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访谈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存货金额变动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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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针对应收账款,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以及应收账款余额在期后的回款明细表;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获取并复核了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表,比对了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方法和比例;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
6、获取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以及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附表,复核发行人现金流量编制过程,将现金流量的主要项目与财务报表进行比对,核对相关数据是否准确、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相符;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大额现金流量项目的具体情况;访谈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
7、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计算相关偿债能力指标,
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获取发行人2023年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末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使用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
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他业务收入变动主要受下游行业以及客户需求
变化影响,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变化情况基本一致。发行人已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具有匹配性,销售真实、可持续,发行人对该部分客户均为直销,已实现最终销售,定价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
第4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欣旺达主营业
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由于发行人在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上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在业务模式上发行人无自产电芯业务,而可比公司欣旺达具备自产电芯;在产品结构上发行人近年来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对发行人毛利率贡献度较高,而可比公司欣旺达产品结构中电动汽车电池类和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对其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
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3、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逐期下滑主要系发行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存货变动所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来自于经营性应
收、应付项目以及存货的变动,其主要变动原因包括发行人受原材料紧张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适当延长备料周期,以及发行人与不同信用期客户合作规模变化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客户结构变化等,均系基于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动,具备商业实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具有匹配性。
4、发行人已建立了良好的存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存货存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盘点工作,未发现重大盘点差异。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形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针对发行人存货跌价风险,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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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相对稳定,整体客户质量良好,历史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应收账款风险较低。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基本匹配。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针对发行人应收款项风险,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6、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稳定,现金流具
备自我造血功能,整体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此外,发行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及融资渠道,银行授信充足,预计可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投资发展的需要。综上,短期内发行人整体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针对发行人短期债务偿还风险,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问题2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9554.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185.17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500.0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850.00万元。(2)针对本次配股,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
和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已出具全额认购承诺。(3)德赛集团由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实业)100%持股。公开信息显示,德恒实业的股东曾为德赛集团(曾用名为德赛工业)员工设立的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为目的的持股平台。德恒实业现有股东为五家合伙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发行人董事长刘其、董事兼总经理何文彬、董事姜捷等董监高人员在合伙企业持
第4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有份额。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
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结合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
资金实力等情况说明其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是否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3)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4)请发行人在配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
次认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风险提示。(5)结合德赛集团、德恒实业的穿透股权结构、相关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及理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
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根据《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第4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此条款的解读,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经逐项对比,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产科目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属于财务性投资是否存基于谨慎性认定账面金额(万金额占最近一期科目在财务为财务性投资金判断理由
元)末归母净资产比
性投资额(万元)例交易性金融资
13111.13否0.000.00%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

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代垫款项及应收出
其他应收款8381.44否0.000.00%口退税款等
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
其他流动资产13660.16否0.000.00%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
长期股权投资950.45否0.000.00%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第44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属于财务性投资是否存基于谨慎性认定账面金额(万金额占最近一期科目在财务为财务性投资金判断理由
元)末归母净资产比
性投资额(万元)例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其他非流动金务及战略发展方向。鉴于发行人智能搬运
4051.51是4051.510.97%
融资产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鉴于公司 UWB模组业其他权益工具
5722.00是1872.000.45%务尚处于业务开拓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
投资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对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其他非流动资
22796.28否0.000.00%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

合计5923.511.42%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额为13111.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的3.15%,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风险较低,持有期限不足一年,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否为收益波预期序金额动大且产品名称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年化号(万元)风险较收益高的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
1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3053.22保本浮动收益2023/3/72023/5/82.80%否(NCS01068)中国银行挂钩型60天结构性
25004.99保本浮动收益2023/3/62023/5/54.31%否
存款(CSDVY202329480)中国银行挂钩型61天结构性
35004.95保本浮动收益2023/3/62023/5/61.39%否
存款(CSDVY202329481)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8381.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2.01%,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代垫款项及应收出口退税款等,具体如下:
第4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项目金额(万元)
保证金及押金2911.15
代垫款项4025.95
员工备用金99.71
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1356.58
其他9.17
坏账准备-21.12
合计8381.44其中,代垫款项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第一大客户新产品开发、认证费用2933.73
代客户租赁仓库垫付款项689.27
住房公积金与社保400.21
个人所得税2.74
合计4025.95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均为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涉及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款项等金融资产,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界定财务性投资中“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13660.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3.28%,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待认证进项税额1355.27
增值税留抵税额11522.88
其他782.01
合计13660.1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涉及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款项等金融资产,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界定财务性投资中“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第46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为950.4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账面价值项目持股比例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注
北京富奥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7.90%950.450.23%
注:账面价值变动系根据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北京富奥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星”)是一家专注于微波雷
达感知技术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射频芯片和雷达天线控制系统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在射频前端芯片、超宽带(UWB)技术、高频天线仿真策略上具有核心技术,并在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发行人在 SIP先进封装工艺流程和大批量交付的品控能力的基础上,借助富奥星在高频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资源,推进研究 AIP(Antennas InPackage 天线封装)技术应用。公司通过采用富奥星的射频芯片产品及技术,结合 SIP 封装集成工艺,形成雷达模组等射频模组解决方案,可以应用在智慧照明等智能家居领域,为公司扩展产品线,对现有核心客户交付起到较好协同效应。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与富奥星发生产品购销方面的业务合作,其中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富奥星采购482.18万元,主要为射频芯片的采购,用于智慧照明等领域雷达模组的研发及生产。截至目前,公司 SIP 雷达模组业务已成功导入了雷士照明、世林股份、浩博特等智慧照明领域客户。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该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双方业务合作提升了公司在雷达模组 SIP 业务技术实力,增强了公司获得雷达模组 SIP业务客户能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4051.5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第47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账面价值项目持股比例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注
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4.05%4051.510.97%
注:账面价值变动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智能搬运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无人叉车等装备,公司与其在生产线自动化、系统集成和整机装配等领域充分开展业务合作。
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发行人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发展定位为整机设备制造提供商,而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定位为移动机器人技术研发型行业领先企业,专注于移动机器人研发,符合发行人作为后端制造企业寻求的战略合作伙伴定位。
2021年11月发行人对该公司进行投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与其开
展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已协助发行人完成了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产线的搭建;此外,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已协助发行人展开智能制造车间的搭建。发行人智能搬运机器人业务团队已从设计阶段开始参与该公司智能搬运机器人研发,从制造商角度提出面向制造的设计技术建议。2022年,发行人向该公司采购智能搬运机器人设备金额为481.87万元。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发行人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5722.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账面价值项目持股比例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40%2850.000.69%注
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13%1872.000.45%
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00%100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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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面价值变动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
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其中:
(1)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产品为聚合物动力锂离子电池、消费
锂离子电池和储能工业类锂离子电池等产品,是公司锂电池封装集成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发行人从未来锂电池行业发展和上游资源的把控力考虑,该投资可以更好的拓宽发行人上游供应源,与上游供应端结成更紧密的业务关系,具有产业协同效应。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超宽带(UWB)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其产品主要应用场景为消费类电子市场、物联网以及汽车领域,包括:手机、智能家居、定位终端、数字支付、智能座舱等,与公司同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配套产业链。2021 年 8月发行人对长沙驰芯公司进行投资,长沙驰芯公司作为国内 UWB 芯片设计的领先供应商,未来公司通过结合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 UWB 芯片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现有的 SIP 封装集成工艺,形成 UWB 模组解决方案,实现 UWB 模组在消费电子及车载模组的应用和推广。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公司 UWB 模组业务尚处于业务开拓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第49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3)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为从事便携式移动储能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在储能硬件及软件系统上均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目前公司亦大规模布局储能业务板块,已在湖南投资设立储能电芯工厂,未来两者在储能行业存在较多的业务合作机会。目前双方已经开展初步合作,正在产品测试送样阶段。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2796.2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类别金额(万元)
设备款11931.55
工程款10041.37
软件款823.36
合计22796.28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购买机器设备的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款,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不涉及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或其他类型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持有的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5923.51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1.42%,整体金额占比较低,未构成《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第五条中“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认定。综上,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第5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
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本次配股事宜相关首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对财务性投资的界定,经逐项对比,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是否存在相关情况
1投资类金融业务否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否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否
4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否
5拆借资金否
6委托贷款否
7持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否
8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否
9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否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二、结合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等情况说明其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是否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一)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强,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较低
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25亿元,则根据发行人2023年
3月31日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其全额认配资金分别约为5.73亿元
和5.5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全额认配所需资金
公司持股数(股)持股比例(亿元)
惠创投6864559622.93%5.73
德赛集团6595361122.03%5.51
1、控股股东惠创投认购能力分析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创投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及2022年12月31
第5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日财务报表,其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35亿元、4.80亿元,资金充足。此外,惠创投2023年3月31日、2022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仅为14.16%、
14.20%,整体资产负债率低,具备较大债务融资空间。惠创投2023年3月31日、
2022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46亿元、15.49亿元,资产规模较大,货币
资金占比较高,流动资金充裕,资金调配能力强。
截至2023年3月31日,惠创投持有德赛电池股份数量为68645596股,持有德赛西威股份数量为163518750股,其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市公司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且均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惠创投持有德赛电池及德赛西威股份市值分别为29.78亿元和181.42亿元合计市值211.20亿元,整体资产质量、信用资质及流动性情况良好。
综上,惠创投落实资金不存在实质障碍。
2、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认购能力分析
根据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及2022年审计报告,其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01亿元、2.30亿元,资金较为充足。
德赛集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37%、11.69%,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一定债务融资能力。德赛集团在广东省内具备较强知名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德赛集团持有德赛电池股份数量为65953611股,持有德赛西威股份数量为157106250股,其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市公司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且均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德赛集团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市公司股份市值分别为28.61亿元和174.31亿元,合计市值202.92亿元,整体资产质量、信用资质及流动性情况良好。
德赛集团可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部分银行已就本次配股认购资金需求向德赛集团提供融资方案。由于本次配股尚需经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流程,上述融资方案尚处于沟通洽谈阶段,后续德赛集团将根据项目进度及自身资金安排情况决定具体融资方案,预计筹措资金认购本次配股不存在重大障碍。
此外,德赛集团投资企业分红情况良好,也可为其提供良好的现金补充。根
第5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据德赛西威2022年报,德赛西威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德赛集团将获8640.84万元(含税)现金股利,持有现金大幅提升。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德赛西威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综上,德赛集团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足,持有股权资产质量较高、流动性较强、相关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部分银行已就本次配股项目向德赛集团出具融资方案,预计落实资金不存在实质障碍。
发行人已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创投和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
出具的本次配股全额认购承诺,承诺函中部分内容如下:
“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已做出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双方整体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实力,预计资金落实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较低。
(二)在惠创投及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即“发行失败”)。截至
2023年3月末,惠创投及德赛集团合并持有发行人44.96%股份,且已承诺全额认购,在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全额认购配股后,剩余所需持有25.04%股东认购即可满足配售数量要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可能性较小。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承诺全额认购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该认购承诺对于公开市场的具有一定表率作用及号召力,且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对于投资者较有吸引力。
第5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综上所述,在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本次配股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较低。
三、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
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
(一)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
为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拟还款金额序号借款主体债权人注币种借款时间拟还款时间(万元)
1惠州蓝微工商银行500.00美元2022年9月2023年3月
2惠州蓝微工商银行500.00美元2022年10月2023年3月
3惠州电池工商银行5000.00人民币2023年1月2023年4月
4惠州蓝微工商银行800.00美元2022年11月2023年4月
5惠州蓝微工商银行3250.00人民币2022年2月2023年4月
6惠州电池工商银行17000.00人民币2022年6月2023年5月
7惠州蓝微建设银行500.00美元2023年2月2023年5月
8惠州蓝微工商银行500.00美元2022年12月2023年5月
9惠州电池交通银行8000.00人民币2022年6月2023年6月
10惠州蓝微工商银行500.00美元2022年12月2023年6月
11惠州蓝微建设银行500.00美元2023年2月2023年6月
12惠州电池浦发银行10000.00人民币2022年8月2023年7月
13德赛矽镨中信银行9000.00人民币2022年9月2023年9月
14德赛矽镨建设银行2000.00人民币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合计-80450.62人民币-
注:1、拟还款金额,美元汇率按照2023年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即1美元兑人民币6.8949元;2、上述偿还借款明细中,除序号5与序号6系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拟提前还款外,其余借款拟还款时间均为实际借款到期时间。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偿还借款明细中,序号1-5已还款完毕,序号9已还款1000.00万元,序号12已还款2000.00万元,序号6已取得工商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拟还款时间顺序进行偿还,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拟还款时间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
第54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行业平均数46.30%48.18%51.80%47.33%
行业中位数54.21%53.54%55.47%53.86%
发行人62.28%66.24%68.18%68.7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范围为截至2023年5月7日申银万国行业(2021)中“锂电池”
的共 28家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借款融资总额已经达到336261.75万元,处于历史最高水平,
资产负债率高达62.28%。公司财务成本较高,偿债压力较大,若继续采用债权融资方式筹措经营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进而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假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25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其中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则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对公司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的具体测算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3月末本次募集资金额度2023年3月末(模拟)资产(万元)1137334.86170000.001307334.86负债(万元)708335.23-80000.00628335.23
所有者权益(万元)428999.64250000.00678999.64
资产负债率62.28%-48.06%
假定发行人在2023年3月31日发行完成并偿还公司借款,则资产负债率将由62.28%降低至48.06%,但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可见公司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与实际需求相符,通过本次配股发行可有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避免通过债务融资造成额外的费用负担,提高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和对外融资空间。
第5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四、请发行人在配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购的原股东
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风险提示针对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配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及本次配股是否损害
上述股东利益情况,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五、本次配股发行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三)全部或部分放弃其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于本公司的权益可能将被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公司在本次配股中新
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因其放弃其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
此外,公司于本次配股实施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对于上述风险提示,发行人亦在配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补充披露。
五、结合德赛集团、德恒实业的穿透股权结构、相关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及理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一)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第56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1、本次配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安排如下:
(1)定价原则
1)参考发行时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
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
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2)遵循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公司价值未被低估,定价具有合理性、公允性,不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的情形。
2、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行为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自愿投资行为,是为了促进公司长期、稳健、持续的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并非是激励员工或获取职工以及其他方服务为目的。
3、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
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
限公司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配股份,且无需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不以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为前提。其余股东自愿按照其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发行人在本次配股中新增发行的普通股,无需向公司提供其他
第57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服务,不以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为前提。
综上,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不涉及股份支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员工持股计划及理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1、德赛集团、德恒实业的穿透股权结构
(1)德赛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实业”)。
(2)德恒实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
1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91%
2惠州市德恒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41%
3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43%
4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22%
5王广军5.104%
6惠州市德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8%
(3)德恒实业各非自然人股东穿透后的情况如下:
*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勤”)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惠州市德恒
1汇投资有限0.000003%15毛海光1.2413%29高驹0.8477%
公司
2姜捷32.3342%16黄剑1.2413%30张鸣放0.8477%
3罗汉松7.8414%17雷平1.2413%31杨毅0.8477%
4李兵兵7.8414%18朱启洪1.2413%32温秉光0.8477%
5钟晨7.8414%19夏志武1.2413%33罗仕宏0.8477%
6刘其3.9055%20吴勇青1.2413%34曾剑云0.8477%
7周仁生1.8468%21余晓嘉1.2413%35华向东0.8477%
8谭燕兵1.8468%22白小平1.2413%36魏晓东0.8477%
9冯大明1.8468%23张嘉欢1.0596%37黄介松0.7569%
10钟桂利1.8468%24丁春平1.0596%38周伟0.7569%
11罗红龙1.4532%25曹长青1.0596%39陈小平0.7569%
第58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
12张人天1.4532%26李湘松1.0596%40王勇0.7569%
13张玉才1.4532%27黄伟烈0.9083%41周子平0.7569%
14谭其林1.2413%28邓志云0.8477%42邓学璟0.7569%
*惠州市德恒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诚”)序序序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号号号惠州市德
1恒汇投资0.000021%13毛志宏2.9412%25刘建华2.9412%
有限公司
2朱伟东2.9412%14黄伟勇2.9412%26刘澧浦2.9412%
3周银发2.9412%15张小驹2.9412%27郑双旺2.9412%
4罗飞忠2.9412%16袁健安2.9412%28程宇2.9412%
5何文彬2.9412%17曹建光2.9412%29隋进国2.9412%
6潘文硕2.9412%18文光保2.9412%30邵益勤2.9412%
7周伟2.9412%19林冠松2.9412%31曹启浪2.9412%
8邓明强2.9412%20李明选2.9412%32胡楠2.9412%
9周政元2.9412%21薛观强2.9412%33蒋小焜2.9412%
10汪诚2.9412%22叶江星2.9412%34黄耀明2.9412%
11胡照华2.9412%23杨飚2.9412%35刘飞2.9412%
12高子文2.9412%24潘光平2.9412%-
*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学”)序序序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号号号惠州市德
1恒汇投资0.000039%14颜思奕3.0151%27胡泽龙2.0100%
有限公司
2李思华3.7688%15文建辉3.0151%28李苏成2.0100%
3林军3.7688%16李志军3.0151%29汪科英2.0100%
4蒲细3.7688%17李正烈3.0151%30周宇琼2.0100%
5李猛飞3.7688%18韩乃平3.0151%31陈莉2.0100%
6杨子铜3.7688%19宗连军2.7638%32周志斌2.0100%
7夏利文3.7688%20胡芬2.7638%33杜国锋2.0100%
8胡强3.7688%21李玉燕2.7638%34朱芳莉2.0100%
9谭晖3.7688%22范文芳2.0100%35王宁2.0100%
10康少华3.7688%23张以钢2.0100%36孙丽虹2.0100%
11黄振强3.7688%24赵福凯2.0100%37刘登宏2.0100%
第59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序序序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号号号
12游虹3.7688%25吴加2.0100%
-
13余孝海3.0151%26蒋芳2.0100%
*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勇”)序序序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号号号惠州市德
1恒汇投资0.000059%14杨志超3.0189%27邓瑜2.2641%
有限公司
2白虹5.2830%15邱海波3.0189%28张方馨2.2641%
3黄志刚3.0189%16邱苑平3.0189%29邱丹2.2641%
4杜兆丰3.0189%17周筱蓉3.0189%30徐艳2.2641%
5陈志3.0189%18刘鹏3.0189%31彭瑛2.2641%
6冯万敏3.0189%19郑军3.0189%32梁粤毅2.2641%
7汤洁环3.0189%20范永文3.0189%33张雪英2.2641%
8邓朝阳3.0189%21曾水平3.0189%34易明2.2641%
9吴礼崇3.0189%22吴晓东3.0189%35陈伟平2.2641%
10邓海明3.0189%23邓光明3.0189%36周宇琼1.5094%
11何化忠3.0189%24麦敬辉3.0189%37马萍1.5094%
12曹新年3.0189%25杨会举2.6415%
-
13段姿英3.0189%26宋志刚2.2641%
*惠州市德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和”)序序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号号惠州市德
1恒汇投资0.000154%11于涛4.3392%21何素素2.9586%
有限公司
2仇启龙5.9172%12刘革新2.9586%22吉俊2.9586%
3孙英娜4.9310%13张留根2.9586%23郭安佺2.9586%
4黎小云4.9310%14李淑莉2.9586%24艾辽2.9586%
5夏其园4.9310%15李祥梅2.9586%25朱雨菡2.9586%
6马书林4.9310%16刘月2.9586%26陈艳妮2.9586%
7马红侠4.9310%17陈康振2.9586%27张玉琴2.9586%
8陈莉4.9310%18欧久香2.9586%28黄薇2.9586%
9杨芹4.9310%19罗勤2.9586%
-
10廖小河4.9310%20张艳芳2.9586%
第60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德恒和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惠州市德恒汇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汇”),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1姜捷54.10%
2钟晨13.12%
3李兵兵13.12%
4罗汉松13.12%
5刘其6.54%
2、相关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德恒实业经穿透后的170余名自然人合伙人中,共有23名合伙人在发行人处任职,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2305.70万股,占比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7.7014%,具体情况如下:
间接持有发行
序所在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在发行人处任职姓名人股份(万号平台份额比例股份比例情况
股)
德恒勤3.9055%
1刘其167.660.5600%发行人董事长
德恒汇6.54%
德恒勤32.3342%
2姜捷1388.104.6365%发行人董事
德恒汇54.10%
德恒勤7.8414%
3李兵兵336.631.1244%发行人董事
德恒汇13.12%
4吴礼崇德恒勇3.0189%10.400.0347%发行人董事
5杨志超德恒勇3.0189%10.400.0347%发行人董事
发行人监事会主
6夏志武德恒勤1.2413%53.290.1780%

7余孝海德恒学3.0151%15.600.0521%发行人监事
8何文彬德恒诚2.9412%28.590.0955%发行人总经理
发行人副总经
9罗仕宏德恒勤0.8477%36.390.1216%
理、财务总监发行人投资发展
10李猛飞德恒学3.7688%19.500.0651%
部总监发行人职工监
11李苏成德恒学2.0100%10.400.0347%
事、工程部总监发行人审计部经
12段姿英德恒勇3.0189%10.400.0347%

13邓海明德恒勇3.0189%10.400.0347%发行人职员
第61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间接持有发行
序所在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在发行人处任职姓名人股份(万号平台份额比例股份比例情况
股)发行人子公司惠
州蓝微、惠州新
14丁春平德恒勤1.0596%45.490.1519%
源、越南蓝微及德赛矽镨董事长发行人子公司惠
州电池、长沙电
15曾剑云德恒勤0.8477%36.390.1216%池、惠州市德赛
智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子公司惠
16罗飞忠德恒诚2.9412%28.590.0955%
州蓝微行政总监发行人子公司惠
17胡强德恒学3.7688%19.500.0651%州电池总经办总
监发行人子公司惠
18马红侠德恒和4.9310%6.500.0217%
州电池财务总监发行人子公司惠
19康少华德恒学3.7688%19.500.0651%州电池安全委员
会主任发行人子公司惠
20文建辉德恒学3.0151%15.600.0521%
州蓝微财务总监发行人子公司湖
21林军德恒学3.7688%19.500.0651%
南电池财务总监发行人子公司德
22黄志刚德恒勇3.0189%10.400.0347%赛矽镨综合管理
部总监发行人子公司德
23黎小云德恒和4.9310%6.500.0217%
赛矽镨职员
合计2305.707.7014%-
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数据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31日。
3、本次发行是否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不得转让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1)德恒实业持股的历史背景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德赛集团于2021年2月实施了存续分立,德赛集团分立为德赛集团(存续公司)及惠创投(新设公司)。分立前的德赛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其原公司名称为“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0年12月13日出具的《关于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机构整合重组问题的复函》(惠府办函[2000]202号,以下简称“《复函》”)批准,德赛工业由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德赛集团”)划转
第6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其持有的19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出资组建,设立时为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复函》亦载明:“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改制,其股权设置及职工持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问题,市政府将另行研究决定”。后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惠府纪[2002]63号)及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股权设置问题的通知》批准,德赛工业于2002年12月实施企业改制,出让49%的国有股权,由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持有,该等出让国有股权的收入由德赛工业用于解除职工劳动关系,重签劳动合同和消化分担惠州德赛集团的历史债务。
2003年5月,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将其所持德赛工业49%的股权转让给德恒实业,德恒实业为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全体持股员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共8名,其余持股员工均委托工商登记股东代为持有德恒实业股权。
2016年4月,为规范委托持股问题,德恒实业实际持股员工分别成立5家
有限合伙企业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及德恒和,德恒实业工商登记股东将登记在其等名下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该5家有限合伙企业以及1名自然人。转让后,德恒实业各实际持股员工通过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德恒和间接持有的德恒实业股权数额与其等原持有的股权数额一致。
(2)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德赛集团系作为发行人原股东参与配售股份的认购,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同,具体如下:
*德恒实业为原德赛工业的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目的为参与德赛工业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制,员工持股的筹划时间为2000年惠州德赛集团重组划转资产设立德赛工业时,该时间远早于2004年德赛工业参与深万山重大资产重组。
德恒实业前身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设立时主要由德赛工业总部员工构成,另有少部分德赛工业下属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级别以上人员,发行人员工占比较
第63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低。且德赛工业2004年参与深万山重大重组时,系以其持有的惠州电池、惠州蓝微各75%的股权与深万山进行资产置换,不涉及德赛工业下属其他子公司。根据《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东会审字(2004)第204号),截至2003年期末,德赛工业对惠州蓝微和惠州电池的投资额仅占德赛工业股权投资总额的17.01%。
综上所述,德赛工业推行员工持股并非以持有发行人股权为目的。
* 德赛集团为集团控股型公司,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其中包括 A 股上市公司德赛西威(股票代码:002920),不属于单纯以持有发行人股权为目的设立的主体。同时,德赛集团本次系作为发行人原股东参与认购配售股份,并非发行人专门向德赛集团发行股份。
*德赛集团经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中,仅少量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且该等人员系作为原德赛工业员工参与国企改制而持股,持股时间均远早于发行人筹备本次发行事宜的时间,不存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新增发行人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的情形。
*德赛集团参与本次认购配售股份的决定系基于其自身内部决策程序作出,发行人未参与相关决策程序,亦无法影响相关决策的作出。同时,德赛集团本次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向其穿透后自然人股东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少量员工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有其历史原因,且持股时间均远早于发行人筹备本次发行事宜的时间,不存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新增发行人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的情形;德赛集团本次系作为发行人
原股东参与认购配售股份,参与认购的决定系依其内部决策程序作出,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向其穿透后自然人股东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发行相关股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如上述(2)所述,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发行相关股
第64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二)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中对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
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公开披露信息、主要往来科目明细、理财合
同、对外投资协议及财务资料等文件,结合发行人业务性质分析其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了解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2、查阅了惠创投、德赛集团工商信息、官网、2021年度审计报
告、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3年1-3月母公司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全额认购承诺函等相关资料,了解了惠创投、德赛集团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等。测算了惠创投、德赛集团认购本次配售股份所需的资金,了解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
3、查阅发行人综合授信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还
款确认函、银行还款凭证等资料,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明细情况进行了核查;
4、查阅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相关预案材料,分析本次发行
对未参与本次认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并对是否损害上述股东的利益进行分析判断;
5、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
第65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6、查阅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方案,了解该次配股发行
定价原则、配股价格及公允性,并对其是否涉及股份支付进行分析判断;
7、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了德恒实业及其股
东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
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汇投资有限公司的股
东/合伙人信息;
8、核查了德恒实业、德赛集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德赛
集团前身德赛工业职工持股会、德恒实业内部员工股资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9、核查了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
德恒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德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10、取得发行人关于德恒实业经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的说明及发行人员工名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
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
第66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况,不存在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2、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已做出承诺,
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双方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强、账面资金充足,预计资金落实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本次配股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较低。
3、发行人已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发
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偿还公司借款的金额与实际需求相符。
4、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
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了风险提示。
5、发行人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不涉及股份支付,价格公允,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发行相关股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以下无正文)
第67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燕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蓓蓓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第68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2页大华核字[2023]0011772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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