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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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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gold 发表于 2023-6-9 00:00:00 浏览:  9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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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3-13号
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暂计72218.2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地产”)
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深国仲受
2970号-1),仲裁院就荣耀地产与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荣耀公司”)、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控股公司”)、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投资公司”)、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物业公司”)、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宏实业公司”)、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公司”)
—1—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受理立案。涉案金额暂计人民币72218.22万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9405031F;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路 217-
2;法定代表人:王航军
代理人: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宁杰、任维亮、郭乔冶、谢少玲律师
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300MA5DCL3R0A;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
中社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B4406;法定代表人:杨先学
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DC3T82;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
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B4405;法定代表人:张腾鸿
第三被申请人: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300728572167N;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滨海社区
环梅路 26号心海伽蓝心怡阁 A栋 1403;法定代表人:张腾鸿
第四被申请人: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3001921932997;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办公
楼1栋15层;法定代表人:官羽东
第五被申请人: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09266Y;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前进
二路 21号流塘商务大厦 3栋 A座 1601-DEF;法定代表人:张腾鸿
第六被申请人: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 2 —代码:91440300359147885U;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
区前进二路 21号流塘商务大厦 3栋 A座 1601-DEF;法定代表人:张腾鸿
2.纠纷起因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荣耀地产、心海荣耀公司、心海控股
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号)。根据《还款协议书》相关约定,心海荣耀公司、心海控股公司确认应向荣耀地产清偿欠款,心海投资公司、城建物业公司、量宏实业公司及天成投资公司作为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的保证人,但上述主体未按约清偿全部欠款,因此荣耀地产提起仲裁。
3.仲裁请求
裁决心海荣耀公司、心海控股公司向荣耀地产清偿全部借款本金人民币67191.38万元和对应利息(年利率为11%,以本金67191.3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4日起计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暂计
4906.84万元);裁决心海投资公司、城建物业公司、量宏实业公司
及天成投资公司就前述第一项仲裁请求中心海荣耀公司及心海控股公司的义务及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全部被申请人承担荣耀地产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20万元;裁决全部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
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用。以上金额暂合计为:72218.22万元。
三、裁决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连续12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72项,涉及金额20108.93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16项,涉及金额317.1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56项,涉及金额19791.82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与心海荣耀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发生的仲裁事项涉及金额17133.6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将来裁决难以执行,荣耀地产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六、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深国仲受2970号-1;
2.荣耀地产的仲裁申请书。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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