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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1证券简称:三达膜公告编号:2023-02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普通股股东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380739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380739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30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305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AN WEIGUANG 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86650499.91292074170.0871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99740499.9679765170.032100.0000(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514615465.63677651734.363300.0000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
614615465.63677651734.363300.0000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3
7152546.850520741793.149500.000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
8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14615465.63677651734.363300.0000买责任险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5、6、7、8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树淋、李清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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