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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棵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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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棵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5-19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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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有棵树公告编号:2023-03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鹏
基商务时空大厦508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2001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2107330股(下同)的9.95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5291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10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7%。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
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911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罗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
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十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446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3%;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428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356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50%;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42815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97%。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
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
开的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
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446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3%;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428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356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50%;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42815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97%。
3(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审议本提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35291425股。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8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4%;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6582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4%;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关于为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5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1874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7%;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9784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47%;反对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世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10.01候选人:选举李世勋为监事,同意3571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的85.0430%,李世勋先生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10.01候选人:选举李世勋为监事,同意股份数:3629667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94%。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黄纯安律师、陈妍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6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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