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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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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公告

卫星gupiao1602 发表于 2023-6-3 00:00:00 浏览:  3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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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7证券简称:中国铁物公告编号:2023-临020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
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代表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
合作落实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在国内重点铁路建设项目中水泥等物资的供应合作,共同开发工程终端集成服务项目,共同向上游原材料资源合作延伸,实现双方企业互利共赢,近日,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经友好协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新军
注册资本:866342.281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主营业务: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品进出
口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砂岩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屋、
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
商务信息咨询;钢材、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缆、
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
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商品采
购代理;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的销售;石膏的开采、加工
与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矿渣、混凝土骨料的生产与销售;水泥及商混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三年公司与天山股份未发生类似事项。
3.履约能力分析:天山股份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基础建材领域的核心企业,也是世界业务规模最大、产业链齐全的水泥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水泥、商混、骨料的制造与销售,市场范围覆盖华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等地区
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重大业务合作方向
双方拟围绕产品供应与服务、重点工程合作、合作搭建物流运营平台等方面
开展合作,通过政策互通、联合规划、产业合作、共同开发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深度合作、互利共赢。
2.其他事项
设置日常联系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双方有关部门和人员举行业务合作通报会,总结经验、交流信息,改进提升、互利共赢。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技术创新、工程投标、物流供应链搭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多方位深层次合作,促进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本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项目业务,故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双方后续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最终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暂定三年。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合作开展情况和业务需要,适当延长有效期限,并另行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芜湖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临063),芜湖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长茂”)计划在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070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3-临01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间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1.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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