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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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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3入市 发表于 2023-6-20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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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9证券简称:中信海直公告编号:2023-02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0人,代表股份
270791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0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34766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60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39%。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36672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646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60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
3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因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企业,因此本议案所述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持股数为234119474股)。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5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5%;反对1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5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5%;反对1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27064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5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9.01选举杨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杨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2选举顾晓山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199.94%
中小股东3652274799.59%
表决结果顾晓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3选举谭东领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谭东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4选举闫增军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5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闫增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5选举关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关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6选举唐明通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唐明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7选举姚旭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姚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8选举张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张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09选举王丽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王丽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9.10选举江文昌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222099.94%
中小股东3652274699.59%
表决结果江文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十)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01选举张金林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099.95%
中小股东3652364699.59%
表决结果张金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0.02选举马少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199.95%
中小股东3652364799.59%
表决结果马少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0.03选举徐经长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099.95%
中小股东3652364699.59%
表决结果徐经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710.04选举李艳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099.95%
中小股东3652364699.59%
表决结果李艳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0.05选举孙奕捷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099.95%
中小股东3652364699.59%
表决结果孙奕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十一)审议《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01选举梁景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199.95%
中小股东3652364799.59%
表决结果梁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11.02选举焦文胜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7064312099.95%
中小股东3652364699.59%
表决结果焦文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十二)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8(二)见证律师:王莹、林佩盈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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