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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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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财大气粗 发表于 2023-6-27 00:00:00 浏览:  4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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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1东华01债券代码:149693.SZ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DONGXINGSECURITIESCO..LTD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2023年6月
声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东华能源”)对外
公布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东华能源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兴证券对报告
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
声明……………2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章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8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2
第五章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13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4
第七章发行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5
第八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6
第九章其他情况……17
3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1、本期公司债券注册情况: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9日签发证监许可
[2020]1417号文,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
2、债券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3、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4.65%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4
14、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1月2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
年的11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1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1月
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5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2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2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100%)用于采购生产可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疗物资的原材料。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6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的约定,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进行监督,并监督发行人发布相关临时公告,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7
第三章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一峰
股票代码:002221.SZ
股票简称:东华能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1,576,127,76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576,127,767元
成立日期:1996年4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82630012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东华路668号
邮政编码:215635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传真号码:025-86771021
电子信箱:tzz@chinadh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贸易经纪;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集装箱货
8
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www.chinadhe.com/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俄乌冲突引发国际局势动荡,上半年因地缘政治冲突推高原油、
丙烷等原材料价格,丙烯、聚丙烯市场价格一路走高后高位震荡,下半年受外部
环境影响,需求端表现不佳,丙烯、聚丙烯市场价格震荡走弱。在复杂多变的形
势下,公司充分发挥系统性优势,通过优化原料成本,节约生产成本,扩大氢气销售等方式,在行业整体出现亏损的背景下,实现稳健经营。
2022年度,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产品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9,89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发行人总资产4,136,062.72万元,总负债2,929,800.83万元,净资产
1,206,26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3,992.80万元。2022年度,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919,899.86万元,净利润4,843.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1.36万元。
9
发行人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4,136,062.7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5.06%;
发行人总负债2,929,800.8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20%;发行人净资产1,206,261,8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85%。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919,899.8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0.74%;
10
实现净利润4,843.7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5.99%,主要系俄乌战争及外部环境
影响导致国际原油价格异常波动,LPG 期货合约价格与实货价格不能有效对冲,造成的无效套期保值损失致使投资收益大幅下降。
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696.31万元,受地缘
政治不稳定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人民币大幅贬值造成生产成本
大幅度增加,需求端受制于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外部环境影响,盈利水平呈现
阶段性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449,665.8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7.67%,主要系茂名项目有序推
进,建设资金投入增加所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7,322.51元,较上年度减少14.45%,波动较小。
11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
11月2日足额划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出具募集资金到账确认书。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采购生产可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疗物资的原材料。本期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12
第五章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22年11月2日按时足额付息。
13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回报,决定注销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
9月19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份72,895,057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受
托管理人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了《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保障承诺的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100.00%,反对0.00%,弃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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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发行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2022
年6月17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2022]4376 号),评定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
第八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更。
16
第九章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未发现发行人存在除对子公司之外的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22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和监事变动
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至2022年6月28日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了于郭良为监事长,林良杰为监事。
17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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