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81|回复: 0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3-6-29 00:00:00 浏览:  6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609证券简称:九联科技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普通股股东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23788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23788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1.28%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1.28%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12944592股,该等回购股份及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回避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375602648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董事长詹启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林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詹启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嘉惠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詹启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4201665799.14543621710.854600.0000
其中:A股 42016657 99.1454 362171 0.8546 0 0.0000
出席的关联股东林榕、胡嘉惠、许华、赖伟林、凌俊、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4201665799.14543621710.854600.0000
其中:A股 42016657 99.1454 362171 0.8546 0 0.0000
出席的关联股东林榕、胡嘉惠、许华、赖伟林、凌俊、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4201665799.14543621710.854600.0000
其中:A股 42016657 99.1454 362171 0.8546 0 0.0000
出席的关联股东林榕、胡嘉惠、许华、赖伟林、凌俊、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1《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的议案》3《关于授权公132397.33362172.663200.0000司董事会办理709868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钟泳、田雅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4:10 , Processed in 0.454633 second(s), 3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