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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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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土星 发表于 2023-6-29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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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21山路 01 债券代码: 149488.SZ
债券简称: 22山路 01 债券代码: 149994.SZ
债券简称: 22山路 02 债券代码: 148109.SZ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发行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年6月
1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5
第三节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7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9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22
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3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25
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6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7
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9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30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31
第十四节其他情况.............................................32
3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HI-SPEED ROAD&BRIDGE GROUP CO. LTD.二、公司债券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发行人于2020年9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309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2021年6月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山路01”,债券代码“149488”),发行规模为3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22年7月18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山路01”,债券代码“149994”),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22年10月3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山路02”,债券代码“148109”),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4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
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5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6月1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1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6月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6月1日。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6月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
6日至2024年5月31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公开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7、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
7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
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
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
8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7月18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7月18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7年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9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18日。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7年7月
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公开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2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7、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1、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1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
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0月31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0月31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7年10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10月31日。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10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
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21、担保情况:本期公开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7、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或行权的公司债券。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
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4项重大事项,均已披露。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1山路01”、“22山路01”及“22山路02”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21山路01”、“22山路01”及“22山路02”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2年6月24日在深圳证15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于2022年2月22日,就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情况,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于2022年5月23日,就发行人2021年度利润分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和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于2022年12月29日,就发行人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发布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于2023年3月1日,就发行人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发布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受托管理人应按照《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21山路01”、“22山路01”及“22山路02”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1山路01”、“22山路01”及“22山路02”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六、督促履约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1山路01”、“22山路01”及“22山路02”按期足额付息,本公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6第三节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50.19亿元,同比增长13.03%;实现利润总额38.89亿元,同比增长14.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5亿元,同比增长17.32%,实现净利润31.73亿元,同比增长15.34%。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1030.5亿元,较年初增长23.58%;负债800.98亿元,较年初增长2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7.10亿元,较年初增长16.15%。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路桥工程施工与路桥养护施工业务,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收入占比(%)营业收入收入占比(%)
路桥工程施工板块5924690.6191.125186629.7990.17
路桥养护施工板块328220.095.05316000.185.49
周转材料、设备租赁及其他72101.721.1172850.291.27板块
商品混凝土加工及材料销售116250.101.79112925.261.96板块
工程设计咨询板块60631.110.9363823.511.11
合计6501893.63100.005752229.03100.00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额10305001.068338686.7323.58
负债总额8009774.896337370.5926.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70965.241352505.5616.15
股东权益2295226.162001316.1414.6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7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6501893.635752229.0313.03
利润总额388902.53339177.5014.66
净利润317304.69275103.8815.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463.88213491.8317.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97.35-235648.2710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171.21-294524.90-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918.74497831.30-57.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6858.11654206.00-11.82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97.35万元,同比增
幅为106.45%,主要为2022年度该公司持续加强“两金”压降和清收管理,着力做好工程计量管理,并大力推广商业汇票、供应链等支付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销售收款与资金支付的错配,较好地改善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918.74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57.23%,主要由于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8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
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亿元。根据发行人2021年5月26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亿元。根据发行人2022年7月13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亿元。根据发行人2022年10月26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或行权的公司债券。
二、实际使用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3亿元,
19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5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5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三、专户运作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涉及从专户转入一般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或其他资金转入专户的情况。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涉及从专户转入一般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或其他资金转入专户的情况。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涉及从专户转入一般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或其他资金转入专户的情况。
四、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经核查,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一致。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经核查,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一致。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经核查,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一致。
21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不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22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1山路01起息日为2021年6月1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1山路01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山路01已于2022年6月1日和2023年6月1日按期足额完成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2山路01起息日为2022年7月18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2山路01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2山路01尚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22山路02起息日为2022年10月31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2山路02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2山路02尚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按照“21山路01”、“22山路
2301”和“22山路02”的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各期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24第七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2年6月1日和2023年6月1日按期足额支付21山路01债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利息;尚不涉及22山路01和
22山路02的付息兑付事项。上述债券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指标(合并口径)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变动比例(%)
资产负债率(%)77.7376.00+1.73
流动比率1.081.11-2.70
速动比率0.310.49-36.73
EBITDA 利息倍数 6.22 6.26 -0.64
从短期指标来看,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08和0.3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从长期指标来看,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77.73%,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参与长期项目建设导致的资金需求较大,需通过负债方式获取开展业务所需资金所致。
从 EBITDA利息倍数来看,截至 2022年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 6.22,公司 EBITDA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25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山路01”、“22山路01”和“22山路02”均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21山路01”、“22山路01”和“22山路02”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26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21山路01”、“22山路01”和“22山路02”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1山路01”、“22山路01”和“22山路02”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27第十节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合资信”)2021年5月19日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山路01”)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2022年6月7日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维持“21山路 01”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2022年7月8日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山
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山路 01”)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2022年10月20日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山
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山路 02”)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28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
29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30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31第十四节其他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重大事项情况
(一)发行人有关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2年2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董事田军
祯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李文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林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已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履行了临时受托义务。
(二)发行人有关利润分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和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年5月18日,发行人公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鉴于管清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宿玉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2022年5月23日发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履行了临时受托义务。
(三)发行人有关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322022年12月27日,发行人公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履行了临时受托义务。
(四)发行人有关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年2月25日,发行人公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2023年3月1日发布《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履行了临时受托义务。
以上公告具体请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列示的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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