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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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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3-6-30 00:00:00 浏览:  6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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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8101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共310名(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涉及上述两次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11人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74.7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422%,回购金额为27946531.41元(含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9.22元/股加上应支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40%,回购金额为3366775.20元(含利息);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021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上述两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74.725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截至2023年6月
27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总股本由1073598846股变更为1068851596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5、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详见在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
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 9月 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 OA系统进行公示,并于 2022年 9 月 9日披露
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第二
2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公告》。
5、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6、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0万股以授予价格(9.2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返聘的,其已获授的权益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万股以授予价格(9.22元/股)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以授予价格(9.22元/股)对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为2627700元,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以授予价格(9.22元/股)加上应支付给激励对象的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合计为739075.20元(含利息),回购价格为9.2384元/股(回购金额/回购数量);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6.50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40%,回购金额为3366775.20元(含利息);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验资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3年6月5日止,联创电子已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382250.00元,并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37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减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230500192.15-4747250226850191.71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5112690.14015112690.14
股权激励限售股215387502.01-4747250211737501.57
二、无限售条件
105054882797.850105054882798.29
流通股
三、总股本1073598846100.00-47472501068851596100.00
注:1、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3年6月27日的股份数量,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发生变动,因此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本激励计划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74.725万股,其
中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6.50万股;
3、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极低,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将及时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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