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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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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懒人美食谱 发表于 2023-6-28 00:00:00 浏览:  6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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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以
15.7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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