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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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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3-6-30 00:00:00 浏览:  5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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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一巨”)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拟为上海一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授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4年4月25日4、法定代表人:林巨广
5、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 1080 号 5 层 508 室 J26 室
6、经营范围;机械自动化装备、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装备、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及装备、数控专机、检测设备的研发、销售,从事机械设备技术、新能源技术、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120.446219.91
负债总额3550.134529.10
净资产1570.311690.81
资产负债率69.33%72.82%
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07217.65
净利润-120.50273.00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一巨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授权额度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上海一巨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担保风险
上海一巨经营状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持有上海一巨100%股权,对上海一巨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一巨的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一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用于上海一巨获取银行授信等,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为上海一巨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
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规证明书、协议、确认书、通知书等),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所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一巨提供担保,能够进一步满足上海一巨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上海一巨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一巨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
虑上海一巨的业务发展需求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7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3%和27.7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上海一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用于上海一巨获取银行授信等,担保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为上海一巨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巨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巨一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巨一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凯葛自哲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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