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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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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3-6-29 00:00:00 浏览:  75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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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085.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3 债券代码:148121.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SZ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六月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目录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第三章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及财务状况.....................................7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1
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2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3
第七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4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5
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16
第十章其他事项..............................................17
3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2年末,平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发行人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核准批文和核准规模存续规模票面利率起息日债券期限
证监许可【2022】2117号
22 广发 C1 30 亿 2.85% 2022-10-17 3 年
/核准规模100亿元
证监许可【2022】2117号
22 广发 C2 5 亿 3.20% 2022-10-17 5 年
/核准规模100亿元
证监许可【2022】2117号
22 广发 C3 20 亿 2.86% 2022-11-14 3 年
/核准规模100亿元
证监许可【2022】2117号
22 广发 C4 5 亿 3.20% 2022-11-14 5 年
/核准规模100亿元
4第二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注册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5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无兑付兑息事项,平安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6第三章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和经营状况简介
(一)主要经营业务
广发证券是专注于中国优质企业及众多有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的投资者,拥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商。公司利用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企业、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及政府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综合化的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板块: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投资管理权益投资及交易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股权融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债务融资公募基金管理回购交易另类投资财务顾问私募基金管理融资租赁投资研究资产托管投资银行业务即公司通过承销股票及债券和提供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赚取
承销佣金、保荐费及顾问费;财富管理业务即公司通过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
赚取手续费、顾问费及佣金,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等赚取利息收入,并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交易及机构业务即公司通过从权益、固定收益及衍生品的投资交易、另类投
资及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向机构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及执行、投资研究服务和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投资管理业务即公司通过提供资产
管理、公募基金管理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顾问费以及业绩报酬。
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业务板块营业总收入占比营业总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2022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60193.012.40%84842.775.78%-24649.76-2.36%
财富管理业务1110166.0244.17%440583.5330.00%669582.4964.09%
交易及机构业务286558.1511.40%160223.2510.91%126334.9012.09%
7业务板块营业总收入占比营业总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投资管理业务994348.1239.56%597349.1840.68%396998.9438.00%
其他业务61936.142.46%185430.0112.63%-123493.87-11.82%
合计2513201.44100.00%1468428.74100.00%1044772.70100.00%
2021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43553.581.27%65649.273.41%-22095.69-1.47%
财富管理业务1364524.4639.84%694556.1036.13%669968.3644.59%
交易及机构业务686661.1520.05%161810.398.42%524850.7634.93%
投资管理业务1266276.8336.97%645725.7733.59%620551.0641.30%
其他业务63982.821.87%354769.7618.45%-290786.95-19.35%
合计3424998.84100.00%1922511.30100.00%1502487.54100.00%
公司各业务板块营业利润率如下表:
单位:%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40.95-50.73
财富管理业务60.3149.10
交易及机构业务44.0976.44
投资管理业务39.9349.01
其他业务-199.39-454.48
综合营业利润率41.5743.87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重大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超过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重大投资。
(四)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是否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的总资产为617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9%;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251.3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9.2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95%。
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8(一)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变动幅度
总资产(亿元)6172.565358.5515.19%
总负债(亿元)4924.634250.5415.86%
所有者权益(亿元)1247.931108.0112.63%
营业总收入(亿元)251.32342.50-26.62%
利润总额(亿元)103.88149.64-30.58%
净利润(亿元)88.98120.55-2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1.46101.41-29.54%
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79.29108.54-26.9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500.22-273.2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314.01212.4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111.68310.19-
2022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下降26.62%、30.58%
和26.19%,主要系市场行情等影响所致。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回购业务
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发行和偿还债券产生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变动幅度
流动比率1.691.78-5.06%
资产负债率(%)73.9872.92增加1.06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1.691.78-5.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9.67112.57-29.2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41% 9.20% 减少 2.79 个百分点
利息保障倍数2.272.81-19.2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58-1.95-
EBITDA 利息倍数 2.37 2.90 -18.2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2022年度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本年回购业务和融出
9资金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10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末,平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发行人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
22 广发 C1 偿还到期债务 30 亿 30 亿 0 亿
22 广发 C2 偿还到期债务 5 亿 5 亿 0 亿
22 广发 C3 偿还到期债务 20 亿 20 亿 0 亿
22 广发 C4 偿还到期债务 5 亿 5 亿 0 亿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募集资金账户运作规范。
三、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经平安证券核查,“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C4”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11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C3”、“22 广发 C4”尚未到付息日期。
12第六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C3”、“22 广发 C4”尚未到付息日期,无兑付兑息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
流动比率1.691.78
资产负债率(%)73.98%72.92%
速动比率1.691.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9.67112.5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41% 9.20%
利息保障倍数2.272.8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58-1.95
EBITDA 利息倍数 2.37 2.90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78和1.69,速动比率分别为1.78和1.69,短期偿债能力稳定。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2%和73.98%,总体而言,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水平较稳定,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最近两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数分别为 2.90和 2.37,EBITDA 利息倍数较为稳定,利息偿付能力较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3第七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14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5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临时公告的披露情况序号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
12022-12-07
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
二、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督促发行人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出具了相应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下:
序号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
1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临时受托管2022-12-12
理事务报告
16第十章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之盖章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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